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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核废料纷纷扰扰42年大事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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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8月15日讯】42年前,政府在未告知雅美人情况下,在兰屿龙头海边盖了1个建筑物,雅美人以为这文明产物将带领族人经济起飞;未料,丢进来的却是文明垃圾,纷纷扰扰至今。

42年间,兰屿岛上经过4次全岛的大型抗争,每年都会有反核的相关活动,总统蔡英文今天亲自登岛和乡民面对面,成为首位登岛和雅美人 (达悟族)面对面谈核废的国家元首。

以下是核废料重要纪事:

民国61年政府开始以国防工业为由,寻觅核废料处置场;63年选定兰屿为“台电核废料贮存场”,民国70年后雅美人发现进入兰屿的是核废料不是工厂时,开始展开抗议。

91年12月底发动为期7天的大规模抗争,当时经济部次长陈瑞隆亲登兰屿协调,允诺成立“兰屿核废料场迁场推动委员会”和“兰屿总体社区营造推动小组”。

92年迁场推动委员会开始运作,“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设施场址设置条例”送立法院。92年4月前总统陈水扁到台东再次承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别人不喜欢的东西也不能放在兰屿。

95年5月24日总统公布选址条例,将“核废料”定义为“低放射性废弃物”,且明定经济部为最终处置场的选址主管机关,同时成立“选址小组”。

95年11月17日依据场址条例发布“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设施场禁置地区及范围及认定标准”。

97年8月19日完成潜在场址票选并提报经济部,97年8月29日公告“台东县达仁乡”、“屏东县牡丹乡”、“澎湖县望安乡”等3处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设施潜在场址。

101年2月20日,雅美族发动岛上的第4次大规模反核废料抗议,约有400多人参加。

101年7月3日“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设施选址”小组,公告“台东县达仁乡”、“金门县乌坵乡”等2处建议候选场址。

101年11月14日,行院院原子委员会副主委周源卿抛出,如果在符合国际公约和台湾相关规定下,不排除采取境外处理,只要台电提出的迁移方案符合安全,原能会无预设立场。

102年3月22日,地方传出台电前往台南田探勘,台东县议会核废料最终处置场专案小组再次否决“地方公投法”阻止处置场公投。

105年7月底,因台电未依规定,在今年3月提出低放射性核废料最终处置场址,遭原能会开罚1000万元。

105年8月1日,总统蔡英文向原住民道歉,提及存放在兰屿的低阶核废料迟迟未迁移,盼能对雅美人有所补偿,对核废料储存在兰屿相关决策经过,将提出真相调查报告。

105年8月15日,总统蔡英文亲自登兰屿,和雅美人面对面谈核废问题,成为首位登岛和雅美人面对面讨论核废问题的国家元首。(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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