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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7休1不该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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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8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原定8月1日落实的劳工“7休1”政策,在业者反弹的压力下,行政院日前宣布暂缓2个月实施。对此,民进党立委管碧玲2日批评,法令如山,除非有不违背母法的法规命令公布,否则天王老子也没有权力一句话就下令延缓实施,这次劳动部“走精”了。

现行《劳基法》虽有规定劳工“工作7天至少要有1天休息”的制度,但由于内政部1986(民国75)年发布“每7日为1周期、例假可以挪移”函释,只要雇主征得劳工同意后,雇主就能要求劳工连上12天班、且不违法。劳动部于6月宣布废除函释,回归《劳基法》母法“7休1”规定,原订8月1日上路,不过因部分业者反弹,行政院紧急宣布“7休1”延后上路,将在2个月内制定裁量基准。

管碧玲表示,她再度提醒劳动部,劳工7休1不应该延后实施,顶多2个月时间由劳动部对各行各业有特殊状况的,研议裁罚基准,也就是说在2个月内,劳动部有需要为裁罚基准做进一步的行政准备,而绝不是延后实施。

管碧玲强调,这2个月期间,除非是真正非常特殊的情况,各行各业也不准轻易以身试法,劳动部应照样实施劳检,所做行政处分若有争议,还是只能依行政救济程序寻求救济,依法行政,法令如山,没有裁罚基准是行政瑕疵,将导致执法粗糙。◇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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