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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景区收保育费 最高200元

部分景点因人潮增多,使得风景、生态遭到破坏,遍地垃圾,未来将收取30~200元费用,新制预计年底公告上路。图为阿里山风景区。(大纪元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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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0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来台观光客近年屡破千万人次,部分景点因人潮增多,使得风景、生态遭到破坏,遍地出现垃圾,交通部预告修正“观光地区与风景特定及自然人文生态观光地区观光保育费收取办法”草案,未来风景区将收取“观光保育费用”,费用约在三十至二百元之间,新制预计年底公告上路。

草案指出,观光保育费用收费基准以该风景区每年旅客数而定,每年旅客10万人次以下每人收费30~60元、10~50万人次收60~120元、逾五十万人次则收120~200元。

不过风景区可采差别费率,情形包括:本国籍与外籍游客、不同季节或假日与非假日、尖峰与离峰时间、未依规定缴纳保育费者等。

观光局说,收取观光保育费范围涉及原住民保留地者,应先会商当地原住民族事务主管机关;若遇到原住民族传统文化或祭仪活动可停收或减收。另外,若设籍收费区域内的居民,可免收该费用。

观光局表示,此规定在预告60天后就会正式公告上路,最快年底上路,届时各风景区相关主管机关会评估收费区域和收费方式。◇

责任编辑: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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