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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劳雇契约不合理 工会吁医师纳《劳基法》

台北市医师职业工会10日召开记者会,揭露现行医师劳雇契约漏洞,并呼吁政府正视契约乱象。(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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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选在11月12日“医师节”前夕,台北市医师职业工会召开记者会,揭露现行医师劳雇契约存在“三大不合理”,并强调因为医师不受《劳基法》保障,许多医院以“一年一聘”的方式和医师签订契约,而且想要离职还必须支付高额违约金,对医师非常没保障,呼吁政府应正视医师劳动权长期被漠视的情况。

台北医师职业工会10日召开记者会,控诉医师因畸形契约绑架劳权在医师节前“不快乐”。台北市医师职业工会理事长黄致翰表示,医师不仅没有《劳基法》保障,普遍在契约里也都存在违约金,在这样不平等条约的情况下,医院会利用违约金绑住生。

工会也秀出当前医院契约中,所存在的“三大不合理”条文,包含订定一年一聘的定型契约,对医师工作没保障;配合医院调动,调离工作地不得有异议;离职违约金提早离职必须赔偿1到2个月,相当于10万元的薪水。

政治大学劳工所教授刘梅君指出,医师与医院是明显雇佣关系,但长期以来医院却拒绝让医师适用劳基法,雇主只想要权利不想尽义务,雇主要医师离职时“一毛都不用给”,等于是把医师当成用过就丢的保丽龙。

工会呼吁,政府正视当前的畸形契约乱象,强调纳入劳基法才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正途,执政当局不该再有拖延的情形。工会也呼吁遇到不合理契约的医师能向工会反映,共同向资方争取合理工作待遇。

劳动部10日表示,政府非常重视保障医师劳动权益,但医师的工作性质特殊,专业性高、养成时间长,而且与病患就医权益息息相关,对于把医师纳入《劳基法》,必须同步考量配套措施包括工时及调整相关医疗制度等。◇

责任编辑: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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