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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卡债族抗议 消债条例草案民间意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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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03日讯】卡债受害人自救会今天赴司法院抗议,律师林永颂表示,部分法官对债务问题持不友善态度,使卡债族无法更生,司法院提出消债条例修法草案,仅少数条文列入民间意见。

林永颂说,现行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规定,债务超过新台币1200万元就不可以声请更生,希望能够修法取消更生债务的上限,另放宽重新声请更生或清算的要件、明确更生程序驳回的要件,减少法官不合理程序驳回更生。

自救会顾问、辅大教授吴宗昇则说,卡债风暴发生在2005年至2006年间,卡债族约60万人,但透过司法院体系解决(更生)的不到2万人,其他人该怎么办,只能变成贫困人口,呼吁政府尽速修法,让卡债族以及想还债的人,透过法律来解决。

原任职于高中的李姓女老师哭诉,因为帮哥哥借款做生意,但哥哥的合资人卷款潜逃后,哥哥在中国大陆自杀死亡,债务后来全部由她背,当初借款300多万元还不了,只好进入协商,10几年来至今已经偿还超过800万元,因为循环利息,至今还欠1800多万元。

李女指出,因为银行不停追债,学校以道德瑕疵将她解聘,目前在公家机关当约聘人员,每月被银行扣缴1万8000元,将近一半薪资。

李女说,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修法,但司法院提的版本不合理在于仍授权法官有太大的自我解读权;以她为例,法官就质疑她提出的证据可能造假,让她觉得被羞辱,法院后来判她清算不免责,也就是更生不通过,等于宣告她没机会了,须一辈子背债,还钱还到老死为止。

自救会召集人罗武龙说,立法院17日将召开公听会,希望修法能有进展,让可怜的卡债族,有脱离债务及重新站起来的机会。(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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