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劳动部:劳工育婴留停保费 已从优规定

人气: 7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17年05月01日讯】劳动部次长廖蕙芳今天表示,根据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劳工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可继续参加原来的劳保,雇主部分免缴纳,劳工保费可递延3年缴纳,已属从优规定。

立法院社会环境及卫生福利委员会今天举办劳工保险年金制度改革修法公听会,邀请各方专家学者阐述意见。

妇女新知基金会资深研究员曾昭媛说,目前政府提出劳工年金改革方案,只是想多缴少领延后退,但台湾人口严重老化,应缓解少子化危机,从负担育婴假的保费与年资做起。

廖蕙芳在公听会结束前回应指出,目前依据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劳工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可继续参加原来的劳保,雇主部分免缴纳,劳工保费可递延3年缴纳,因为保险没有中断,投保年资得予并计,已属从优规定。

劳动人权协会资深研究员臧汝兴说,如果劳保退休金年资采计延长到180个月,预计将减少给付18%。

廖蕙芳说,依据OECD国家平均月投保薪资采季期间,都在25年以上、甚至采计终身,台湾目前仅采计5年,考量对于各方冲击的折冲方案,劳动部提出逐年延长至最高180个月的平均计算,兼顾保险财务与劳工给付权益。

工斗连线成员郭冠均说,劳工平均月投保薪资采季期间延长到180个月,这个政策会影响劳工多少,劳动部难道不知道吗,应该要有明确的评估,不应该是一问三不知,最后靠多数决就通过。他说,希望召开实质的投保修法座谈会后再来评估。

会议主席、国民党籍立委李彦秀也要求劳动部,应就劳工平均月投保薪资采季期间延长到180个月影响,提出评估报告。1060501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