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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灯泡妈以己为例 决议:法庭不露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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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5月13日讯】小灯泡母亲王婉谕今天以自身经历在司改国是会议表示,在法院庭说出自己个资时感到突兀;会中决议,法庭公开审理时,应保障被害人及家属隐私,如果非必要,不揭露个资。

总统府司法改革国是会议第1分组增开会议,做出多项决议,有关维护被害人尊严部分,召集人罗秉成说,原来提案人想法是法院公开审理案件,经被害人向法官申请,法官会准予不揭露被害人个资。

不过,与会委员、王婉谕在会中以亲身经历表示,她在法庭上,法官进行人别讯问,问她个资(身份证字号、住居地),她感到突兀,且法官问被告也是一样标准。以被害人角度看,要确认她身份方法很多,却要在法庭上讲出来。

罗秉成说,后来认为不应经过申请核准程序,法官应主动积极照顾被害人,决议法院公开审理程序时,应保障被害人或家属隐私,如果非必要,不揭露被害人或家属个资。

不过,有媒体提问,相关保障被害人隐私,可能抵触第4分组之前决议法庭公开直播?罗秉成说,这要看技术面,也可能不会冲突,比如避免镜头拍到被害人。

罗秉成说,为减轻被害人精神苦痛与负担,建请司法院研议修法或司法行政措施予以落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现况有99%刑庭法官会以案件复杂为由,移转民事庭,只有1%刑庭法官受理并一并判决。

至于小灯泡凶嫌一审昨天获判无期徒刑,王婉谕仅在出席会议前说,目前没意见;同组委员、小灯泡凶嫌的律师黄致豪会后说,还没看到判决,无法表示意见;同组委员王薇君说,法官生活跟一般人不一样,希望走出象牙塔,食人间烟火,对加害人的仁慈,其实都是插在被害人心中的一把刀。(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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