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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议题 司改委员建议程序细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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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5月23日讯】司改国是会议第一分组第4次增开会议今早举行;在死刑议题部分,提出细致化死刑司法程序等诉求,要求有关机关应就死刑判决及其执行,建立适足确保裁判正确性的检视标准。

根据第一分组委员林裕顺、毛松廷、王薇君、施秉慧、姚崇略的联合提案(落实被害人保护,细致化死刑司法程序)书中意见,他们在第一段就指出,“死刑之存废并非本提案的重点”。

委员们认为,死刑确定判决的受判决人,在寻求非常救济的过程中充满不确定性,特别是法务部对于是否(及何时)驳回救济声请、何时对何受刑人执行死刑,似乎未有公开透明且可预测的标准作业程序;另一方面,社会亦有质疑此类情形是滥用非常救济及释宪途径的声音。

提案委员建议,司法院应邀集学者专家、被害人、焦点团体、社会代表及其他适当人士,组成“检讨小组”,针对最重本刑为死刑的确定案件,无论其判决结果是死刑或自由刑,兼顾学理、实务运作与人民感情,分析其量刑理由及妥当性。

此外,司法院应会同法务部,建立统一死刑量(求)刑表,其中特别应包括足以反应被害人立场的量刑基准与量刑因子,提升死刑量刑的精致化与可预测性,俾利当事人、被害家属及社会信赖个案量刑,重建司法公信。

委员们也说,司法院与法务部应分别就死刑判决正确性之事中、事后检视,制定得以贯彻严格证明法则及无合理怀疑原则等证据法则的审查标准,以供各级法院及检察署遇死刑案件的审判或执行时,能有效排除判决不安全因子,确保裁判结果的正确性。

另,在本于宪法、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法精神,有关单位就死刑的受刑人处遇、执行方式等,应妥速检讨及修正,赋予完足的程序保障及其寻求非常救济的途径。(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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