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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修公司法 施振荣:兴利重于防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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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5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经济委员会31日举行《公司法》修法公听会,首度以网路视讯的方式,邀请宏碁集团创办人施振荣发表意见。他谈到,希望修法时能改变过去的思维,“防弊”之外更重视“兴利”,订立各公司都可遵守的基本规范,让新法能达到共创价值与建构利益的新平衡。

施振荣指出,过去的立法精神往往落在“立法从严、执法从宽”,立法后不一定能有效执行;希望未来立法思维能转变为“立法从宽、执法从严”,为活络经济,必须订立公司容易遵守的基本规范,只要发生违规,在具体举证经认定后,就能采取重罚制裁,借此建立大家的法治精神。

他提到,法律往往同时具“防弊”与“兴利”精神,对于防弊,盼能针对有具体事证的事项施以防堵,若订一些无法具体举证的事项,易对企业经营形成干扰。

“兴利”的立法精神更为重要,施振荣说,期待《公司法》修法时,能看到更多“兴利”的思维,具备更多有前瞻性的角度面对未来,而非一味从“防弊”思维出发。他并呼吁在修法时要有配套,给予修法产生的不适应有缓冲空间。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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