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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凯廸参选乡郊代表被DQ

批政府政治审查 法律界质疑选举主任权力不清晰

朱凯廸参选乡郊代表的提名被决定无效,他批评政府政治审查。(蔡雯文/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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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2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立法会议员朱凯廸收到选举主任通知,其参选乡郊代表的提名无效。朱凯廸批评政府政治审查,质疑他不反对他人主张港独也构成DQ理据,违反《宪法》与法例,也是威权的恐吓。

朱凯廸上月22日报名参加明年乡郊代表选举,选举主任两度查问他对“港独”的立场,但截至2日早上仍未确认其参选资格。原定上周五举行的元岗新村居民代表抽签程序因而押后。

昨早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出席公开活动回应事件,称希望大家尊重选举主任,给予多些时间处理。朱凯廸则批评张建宗的说法不妥,他认为选举主任没必要用超过一周的时间去确认一个很简单的事实,“乡村代表的选举主任不可以、也没有权力进行政治审查。”

对于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及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表示,乡郊选举主任有权查询参选人。朱凯廸认为,他们不断扩大涉及宣誓的《基本法》104条适用范围,是试图将法律变为打压的政治工具的啦啦队。

傍晚六时左右,朱凯廸收到元岗新村居民代表选举选举主任袁嘉诺两份文件,一份是“不确认”朱的候选人资格,另一份是中英对照的理由。他在晚上九时,于政府总部公民广场外的空地接受传媒提问。

选举主任认为朱凯廸 隐晦地支持独立是选项

选举主任指朱凯廸在第一次回复时,没有正面回复他本人是否提倡或支持独立是“自决”的选项,又表示香港人有权和平主张港独。于是在给朱凯廸的第二封信函中,清楚说明提问的目的是查问他作为乡郊代表选举参选人的个人立场,但朱没有正面回答。选举主任认为朱虽然不支持香港独立,但认为其回复是“透过行使所谓和平主张港独的权利为名,从而隐晦地认为了他支持独立是香港人的一个选项”。又认为朱凯廸“一直抱持相同的政治立场”。

朱凯廸表示,选举主任认为他自2016年至今立场一贯。同样的立场,2016年得到立法会选举主任的确认、就任宣誓得到立法会秘书确认,在人大常任会解释《基本法》第104条后,也没有受到政府的司法挑战。但同样的立场,今天却成了不能参选村代表的理据,批评当局没有经过任何咨询和立法程序下,单方面改变了“政治审查”的内容,法律沦为打击政敌的工具。

重申选举主任无权筛选

他又指,DQ理据包括︰“不反对他人主张港独”。忧虑不但港人不能主张或支持港独,更要反对其他人主张或支持港独,才能免于被剥夺政治权利。认为不但违反《宪法》与法例,亦绝对是威权的恐吓。呼吁港人,“必须关注北京是否会继续侵犯我们‘保持沉默的自由’。

朱凯廸重申,《乡郊代表选举条例》、其它法例及《基本法》(包括释法文件),皆无赋权予选举主任作任何形式的政治筛选,或以政治原因宣布任何参选人提名无效。认为选举主任完全回避他的质询,将考虑续循司法渠道据理力争。并强调,即使自己之后再不能进入体制推动香港民主,也希望香港人不要轻言放弃,继续在不同岗位奋斗。

另外,2日在城市论坛上,法律组织“法梦”成员罗炜然认为,《基本法》104条对宣誓的要求,不包括区议会及乡郊代表选举,乡郊代表选举主任只是有权检查参选人有否提交确认书,无权再向参选人查询。

他又说,现时选举主任权力非常不清晰,引述过去陈浩天选举呈请案中区庆祥法官所言,指选举主任权力须受限制,然而此后数次立法会选举均出现有参选人被裁定提名无效例子,“但是有这样的案例之后,我们看到几次的立法会选举两次的补选,将来还有几个选举呈请出现,皆反映出选举主任自己也不清楚其权力范围何在。”他忧虑日后各级选举的选举主任都会筛选参选人。◇

法律组织“法梦”成员罗炜然认为,现时选举主任权力非常不清晰,忧虑日后各级选举的选举主任都会筛选参选人。(蔡雯文/大纪元)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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