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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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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5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综合报导)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7日审查通过“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将送院会讨论。文化部长郑丽君说,草案送出委员会,跨出重要的一步,是具有时代性的里程碑。一旦该法三读通过,文化部将订定施行细则、成立国家语言发展中心。此外,2019年新课纲实施后3年,列为教育部部定课程的国家语言,才会在国民基本教育各阶段施行。

郑丽君指出,“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这个版本,有朝野立委的共识,也整合民间许多团体的意见,国家还是要有整体的相关国家语言的学习发展、研究调查或文化传播等。相关的行政措施和施行细则都已在草拟中,包括国家语言各级范畴、目前传承的情形以及危机,且根据传承危机订定相关复振及发展办法。

郑丽君认为,我们有责任让每种国家语言“成为活的语言”,不会消亡。目前本土语言和台湾手语几乎都需要复振,面对传承危机,各种语言必须针对特殊性个别订定推动项目,兼顾平等和多元精神。

初审通过的“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重点包括,“国家语言”是指台湾各固有族群使用的自然语言及台湾手语;国家语言一律平等,使用国家语言应不受歧视或限制;政府应定期调查提出国家语言发展报告、建置国家语言资料库;政府得设立各国家语言广播、电视专属频道及各种形式通讯传播服务等。

依“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第9条规定,应将国家语言列为教育部定课程,但因2019至2022学年度,国、高中新旧课纲并行,在不干扰学校课程规划、保障学生学习权益的前提下,将等到十二年国教2019年新课纲实施后3年,国家语言列入国民教育基本课程的规定,才会正式实施。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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