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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颂昕行李门司法复核押后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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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6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莫森综合报导)前行政长官梁振英幼女梁颂昕,2016年3月在机场禁区外遗留行李,其后获机管局准许,由航空公司职员代她携同行李通过安检带进禁区。一名航空公司职员提出司法复核,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聆讯。

入禀人罗美美是港龙航空公司职员,她质疑机管局做法不符合旅客行李要“同行同检”的规定,提请司法复核,要求法庭裁定机管局的决定违法。香港空勤人员总工会一班会员到高等法院声援。

代表她的资深大律师李志喜在庭上指,根据机场保安计划规定,检查行李时乘客必须“同行同检”。方便保安人员在首次安检时,观察乘客是否表现紧张等,再决定有否需要进行二次安检。如果安检时乘客不在场,就不能判断哪些乘客表现紧张。

代表机管局及机场保安公司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指,梁颂昕的行李通过三次安检,最后没有引发安全问题,认为梁颂昕及其家人均没有得到特别待遇。他又指涉及《香港航空保安计划》已于本年4月进行修订,有关所有行李安检须于乘客在场下进行的条文已被删除,只有在二次安检才需要同乘客在场下进行,质疑案件停留在学术层面。

李志喜反驳指,原本条文列明,所有行李安检须在乘客在场下进行,即不论首次安检或第二次安检都需乘客在场下进行,虽然有关段落于修订后被删去,替代的段落列明只有第二次安检需在乘客在场下进行,观乎整条条文,其它段落并非指出首次安检毋须乘客在场亦可进行。

余若海又代表机管局申请,法官颁布书面判决时,应隐藏有关《香港航空保安计划》的条文内容,因该些内容涉及机场保安程序,属机密敏感资料。

李志喜反对,指有关申请史无前例且不合理,有违公开审讯原则。又提到机管局前年就事件向政府呈交的调查报告,已在报告中引用部分《香港航空保安计划》的条文内容,强调安检程序人所共知,不涉及任何机密。法官最终拒绝机管局申请。

法官听完双方陈词后,决定押后裁决。◇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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