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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声援反送中集会遭驳 台权会提行政诉讼

台权会呼吁台铁局正视“政治性集会”概念的抽象空泛,过度限制人民集会自由,立院尽速修正《集会游行法》,保障集会游行自由,市议员林于凯(前左1)也到场声援。(方金媛/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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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3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方金媛台湾高雄报导)2019年10月台湾人权促进会原计划在高雄车站一楼广场举行声援香港反送中活动,台湾铁路管理局以“政治性集会”为由,拒绝场地申请;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也以未取得台铁局场地同意书为由,驳回集会申请。台权会3月18日正式向高雄市政府提起行政诉讼,希望透过司法提醒公民社会,政府不应以层层法规限制人民言论与集会自由;并呼吁尽速修法,松绑“许可制”,保障集会游行自由。

台权会南部办公室主任林彤指出,台权会与港生原订于2019年10月27日在高雄车站举行声援香港反送中运动,并依《集会游行法》提出集会许可申请。台权会首先向台铁局申请场地使用许可,再向管辖的高市警察局三民区第一分局申请集会,却遭台铁局以《交通部台湾铁路管理局场地短期出借作业须知》中“政治性活动”为由拒绝;因缺乏场地主管机关许可,原先向警察局提出的集会申请也遭驳回。台权会也曾在8月份尝试申请车站广场,同样遭台铁局、站方与运务段互踢皮球,最后同样被以“政治性活动”为由拒绝,警察局则“依法行政”不予许可。

台湾会法务主任王曦认为 ,本案正凸显现行《集会游行法》采用“许可制”制度性问题:将集游权行使限制,转嫁到繁复申请程序,即便台湾已经因大法官释字445号解释,确立集游法不能审查言论内容,但单是透过许可制申请的各种门槛,就足以阻挡人民发声。

台权会执委律师蔡易廷表示,本案纵使集会本身议题、内容都具有高度公益性,但台铁局身为管理国家财产的公务机关,却引用下位阶行政规则来禁止这场集会;此外,所谓“政治性”、“政党活动”显然带有极大解释空间,容易偷渡个人主观偏好,导致透过场所使用控制,实质上达成压缩言论、打压反对意见,显然违反宪法对于言论自由的保障意旨。

时代力量高雄市议员林于凯声援表示,《集会游行法》自1988年动员戡乱时期一直到2002年才有第一次修法,但几年来,又发生许多关于集会游行争议,可说整部法律早已“年久失修”!立院第9会期提出许多不同版本,包含废除“禁制区”、从许可制改为报备制等,但所有法案不论政党都未能处理;期待本会期可以正视集会游行自由与言论自由,尽速修法。◇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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