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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才薪资未达4万禁写面议 违者最高罚30万元

面试相关资料照。(王文君/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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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8月24日讯】台北市劳动局23日表示,接获不少民众陈情,指征才讯息薪资不透明,劳动局局长陈信瑜提醒,征才薪资未达新台币4万元,禁止写“薪资面议”,违者最高可罚30万元。

据中央社23日报导,劳动局表示,107年“就业服务法”部分条文修正过后,就明文规定若职缺薪资未达4万元,企业必须公开揭示或告知求职民众薪资范围,否则可罚6万至30万元罚锾。

劳动局指出,征才讯息上常见薪资不透明,像是没有填写薪资待遇、刊登面议但实际面试时发现薪资未达4万、薪资范围过大,或者面试时才说是底薪加奖金才有4万以上,上述状况容易造成民众误解,而衍生不必要争议。

陈信瑜表示,为避免出现争议,企业在征才资讯薪资进行揭露方式采用定额(例月薪3万元)、区间(例月薪3万2000至3万5000元)、或最低数额(例月薪3万8000元以上)等方式表达,但使用区间薪资揭露时不宜超过5000元,以免因区间过大失去公开揭示用意。

另外,劳动局补充,“经常性薪资”是指受雇员工每月可得工作报酬,包括本薪与按月给付固定津贴及奖金(例伙食津贴、全勤奖金及绩效奖金等),但不包括加班费、年终奖金、三节奖金及差旅费等。

劳动局表示,雇主在招募时应清楚说明,薪资4万元以上是否包含本薪与奖金,以免产生不必要误解。

责任编辑: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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