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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味乡混油炒股案定谳 老董兄弟皆缓刑免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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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0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湾最大芝麻油厂“富味乡”2013年接连爆发100%纯“白麻油”标示不实、以廉价棉籽油充当大豆油掺入调和油品等案,董座陈文南为避免股价下跌,竟指示副总林秀蓉发布不实重大讯息,遭检方依违反《证交法》起诉,更二审将他判刑2年、缓刑5年,最高院18日驳回上诉定谳。

更二审判决指出,陈文南为时担任富味乡董事长兼总经理、富鼎公司董事,他的胞弟陈瑞礼则是富味乡董事、富鼎董事长,由于富鼎公司营运不佳,两人竟共谋以“玉米原油”、“黄麻原油”混合油冒充100%纯“白麻原油”,另将较高价的“黄麻原油”混掺较低价的“玉米原油”,由富鼎贩售给富味乡,造成富味乡逾亿元损失。

此外,富味乡2011年7月起也以“棉籽油”充当“大豆油”,掺入调和油品内对外贩售,陈文南为避免真相曝光造成公司商誉受挫、股价下跌,竟指示富味乡副总林秀蓉于股市公开资讯观测站刊登不实讯息,谎称“进口棉仔油精炼后直接销往国外,未在国内销售使用。”

新北地检署认定,陈文南等人企图影响股价,损害投资大众权益,因此依违反《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公告不实等罪起诉。陈文南、陈瑞礼、林秀蓉等3人于去(109)年5月高等法院更二审时坦承犯行,分别改判3人有期徒刑2年、1年9月、1年7月,同时分别宣告缓刑5年、4年、3年;分别支付公库1千万元、700万元、50万元。

案经再上诉,最高法院18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3人确定不用入监服刑。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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