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魏扬等7人占政院被控煽惑罪 政院撤告改判不受理

太阳花学运攻占行政院案,“黑色岛国青年阵线”总召集人魏扬(前左2)等人涉煽惑他人犯罪遭起诉,一审无罪,二审改判有罪,8日更一审则因行政院撤告而改判不受理。(中央社提供)
人气: 47
【字号】    
   标签: tags: , , , ,

【大纪元2021年10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北报导)为反对与中国签订“服贸协议”而于2014年爆发的太阳花学运,“黑色岛国青年阵线”总召集人魏扬等7人继参与占领立法院后,又于3月23日号召群众占领行政院,遭检方依“煽惑他人犯罪”起诉。一审判决无罪、二审改判有罪,更一审8日则因行政院撤告而改判不受理。

更一审指出,魏扬与“黑色岛国青年阵线”成员陈廷豪、林建兴、江昺崙、刘敬文、柯廷谕、许顺治等人,被控煽惑他人去触犯《刑法》中“侵入建筑物罪”,但鼓吹民众占领行政院的行为,应为“唆使”或“鼓动”不特定人犯罪,属于“教唆”或“帮助”的范畴,而非检察官起诉的《刑法》第153条中的“煽惑罪”。

然而,既然行政院已于一审期间具状撤回告诉,相关87名被告全都已谕知公诉不受理,所以撤告的效力应包括魏扬等人的教唆行为,因此教唆他人犯“侵入罪”的部分已欠缺诉追条件,应谕知7人公诉不受理判决。

对此,魏扬表示,其实律师团早就研判可能会出现这个状况,但他还是觉得有点错愕,毕竟这场官司打了7年,原本希望能透过审判去挑战“煽惑他人犯罪”的合宪性,但最后却没有结果,有点遗憾;且判决公诉不受理,代表有问题的法律还是存在,更一审只是选择了绕过实质讨论法条合理性的阶段来处理这个问题。

破坏拒马仍有罪 司改会:将协助上诉

至于许顺治与李冠伶当时破坏行政院前拒马锁头与铁丝,被依“毁损公务员掌管物品罪”判刑4月的部分,更一审认为,两人以破坏拒马的暴力性方式进入行政院,并非最后不得已的手段,与紧急避难要件不符,因此评议后仍维持有罪判决;仍可上诉。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强调,依最高法院法撤销发回意旨,许顺治与李冠伶等人的行为符合公民不服从、抵抗权要件,律师团将协助继续上诉。司改会强调,台湾在疫情下能以相对轻微的代价逐步回复经济法律秩序,除政府及全民努力外,也与当年阻挡服贸协议有关,使两岸法律秩序得以保持适当距离,免于受中国(中共)高度连动而动辄得咎。

法官认达成诉求不必占政院  魏扬:当时情况不同

更一审也提到,反服贸的抗议对象应是审理时任国民党立委张庆忠提案的立法院,而抗争者占领立法院数日已使社会大众明白,反对张庆忠以“不正方法”通过服贸协议,且时任总统马英九也同意重新审议,已达成抗争诉求,但许顺治与李冠伶等人仍转占行政院。

不过,魏扬认为,法官把占领立法院跟占领行政院视为两起不同的事件,认定民众占领了立法院,服贸可能就不会通过,因此缺乏最后手段性的正当理由;但法官的见解与当时的状况差距很大,当时即使占领了立法院,民众仍未感受到马英九、时任行政院长江宜桦释出任何善意,直到占领行政院前夕,民众仍觉得反服贸已经没有其他办法了。◇

责任编辑:林勤芝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