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出国逾2年户籍迁出权益说明

人气 223

【大纪元2021年02月13日讯】国人因疫情关系出国逾 2 年户籍强制迁出相关权益影响之说明。自 109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初肆虐全球至今,侨务委员会(下称本会) 陆续接获众多侨胞藉由民意信箱、脸书粉丝专页及 Line 等多元平台反映: 因疫情短期内似无缓和趋势,为免于返台途中遭受感染,致原订回国者被迫延后,迄今无法返台等情;经盘点,户籍遭迁出后,计有国民年金与劳工保险之老年给付、全民健保、个人综合所得税率、地价税率及投票等权益均可能受到影响,本会特于 110 年 1 月 15 日邀集相关机关召开会议研商因应方案,兹分项说明如下。

(一)、国民年金与劳工保险之老年给付(主管机关:劳动部劳工保险局) 国民年金给付

与劳工保险之老年给付倘因户籍迁出而被停止,依劳工保险条例施行细则第 54 条、第 78

条及第 94 条规定,可每年检送经驻外馆处验证之身份或居住相关证明文件,由劳工保险局审核通过后,即可续领,倘因准备文件不及,致无法于停止给付当月提出申请,申请审核过后仍可追溯续领。

(二)、全民健康保险(主管机关: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

1、现行全民健康保险法第 8 条第 1 项第 1 款系采 2+2 原则,意即国人离台超过2 年以上户

籍遭强制迁出后须退保,因退保后即无须缴纳健保费,对 权益并无影响。而户籍迁出后只要在 2 年内返国恢复户籍,即可以再次参加健保、缴纳保费并使用健保资源,无 6 个月等待期的问题。

2、现行健保制度设计已存在相当弹性,曾参加全民健保的旅外国人只要在出国后 4 年在台保有户籍,权利义务均不会受损。另外,即使出国超过 4 年未曾返国,只要是在国内受雇工作,仍可立即恢复健保资格。

3、受疫情影响之旅外国人,如有全民健保再加保问题,可检附相关证明文件,中央健康保险署将视个案状况协处。

(三)、个人综合所得税率(主管机关:财政部赋税署)

  1. 个人所得税部分,现行制度分为境内居住者与非居住者,境内居住者每年 5 月份结算申报,依所得级距分别适用累进税率自 5%至 40%; 非居住者采就源扣缴,由扣缴义务单位就每笔收入先行扣缴所得税, 无须再申报。
  2. 至境内居住者与非居住者之适用,由个人自行择一申报,嗣经各该国税局审核,倘审核结果与原申报不同,个人可再申复,财政部赋税署已函知各地国税局依个案情况分别处理。

(四)、地价税率(主管机关:财政部赋税署)

地价税率采次年改课原则,因此,109 年度只要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于该自用住宅设有户籍(设籍日数不限),即得适用自用住宅用地之地价税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1 处为限);110 年度如于 9 月 22 日前完成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设籍并提出申请,仍可适用自用住宅用地之地价税率。

(五)、投票权(主管机关:中央选举委员会)

查 110 年无中央、地方公职人员选举,户籍迁出不影响权益。至公民投票部分,依全 民投

票法规定,只要 110 年 2 月 28 日(含)前于国内设有户籍者,即具有全国性公民投票权。◇

责任编辑:郝莉

相关新闻
侨务委员会提醒侨胞务必依现行健保规定办理停复保
适用优惠税率申请  民众确知自身权益
驻日处:侨胞返国莫忘办停复保
台全民健保  惠及在台有户籍侨胞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