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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助理费22万余元 台竹县女议员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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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6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新竹县芎林乡无党籍县议员郑昱芸,涉嫌于2018年起利用友人母子作为人头,向议会诈领助理费22万余元,新竹地检署认定,郑女拥有台大政治研究所高学历,却为逐私利而背離民意,且犯后犹不知自省,因此依《贪污治罪条例》将她起诉,并建请院方从重量刑、没收不法所得。

起诉书指出,现年42岁的郑昱芸,于2018年12月底至隔年1月4日间某日,向芎林乡五龍村一处工作室负责人吴女商议,欲以她的名义申报人头公费助理,并独吞所有助理薪资;吴女同意签名后,每月支領公费助理薪资2万6,900元交给郑女,两人事后又再谋议找来吴女的儿子陈男作为第二名人头,企图诈领更多助理费。

郑女在检调侦讯时供称,她有“聘用”吴女、陈男为助理,但却不知道陈男实际担任什么助理工作;然而,在地方法院召开羁押庭审理时,郑女又改口称,陈男会协助办活动等事情。

不过,检方掌握,吴女于2019年11月与郑女真正的助理对话时,坦承“今年的计划全部结束了、终于切割了(指与郑女间不法关系),也已经没有当人头了”等语;而郑女助理得知吴女充当人头公费助理一事时,还曾提醒她“很多政治人物都因为这样被判刑”。

检方认定,郑女、吴女、陈男等3人均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中公务员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因此将3人起诉;并建请法官审酌郑女为高学歷知識之士、经歷乡民代表等职,并为现任新竹县议员,本应守法循矩、谋求公益,却为逐私利而背離民意,且犯后犹不知自省,应从重量刑、宣告没收犯罪所得22万4,547元。◇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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