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不满被隔离声请提审求释放 台北院:行政处分非提审范围

人气: 32
【字号】    
   标签: tags: , , , ,

【大纪元2021年08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北地院27日指出,今年1月迄今已陆续接获4位民众因不服隔离治疗、隔离检疫或居家检疫等防疫处分,依《提审法》规定向北院声请提审,并请求释放。然而,依规定应先依诉愿程序救济,而行政处分在未经撤销前均属有效且合法,因此无法经由提审程序审查。

国内一名男子于去(2020)年12月确诊中共肺炎,经收治隔离30天后,于出院前再次筛检却仍呈阳性反应,因此再被卫生单位通知续行隔离治疗30天;但男子认为,隔离10至21天且无症状的话传染力应非常低,政府不应继续限制其人身自由,因此向法院声请提审,请求释放。

而境外入境者也有不满须隔离14天的理由。一名男子自称在国外已接种2剂疫苗,且无症状也未接触感染者,并可提出PCR阴性证明,认为居家隔离14天是受不当拘禁。另名女子则主张自家有独立卫浴及房间,且可配合一人一室的要求,不满6月27日后入境一律强制住在防疫旅馆或集中检疫所。另有男子不满隔离期满日计算方式多出12小时。

然而,上述提审案例皆遭北院驳回。北院表示,4位民众声请内容均与隔离治疗、隔离检疫及居家检疫等3种行政处分有关,争执主管机关在判断上有无瑕疵,但依照规定,行政处分未经撤销前仍为有效且合法,无法经由提审程序予以审查;若不满行政处分应依诉愿程序救济,如诉愿遭驳回后仍有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玉珍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