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1年08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国民法官新制将于2023年实施,民众皆有担任国民法官的义务,而对于如何补偿履行参审义务所造成的损失,司法院3日指出,受通知到庭的候选国民法官原则上每天1,500元,国民法官、备位国民法官则是每天3千元;晚上6时以后,另分别给予每小时300元、500元加班费。
司法院指出,担任国民法官、备位国民法官及候选国民法官虽然是法定义务,但《国民法官法》规定,应按到庭日数支给日费、旅费及相关必要费用,因此司法院已于7月30日发布《国民法官费用支给办法》。
该《办法》中明订,候选国民法官原则上每天支给新台币1,500元,超过晚上6时则另有每小时300元的超时日费,合计每天上限2,500元;而国民法官、备位国民法官原则每天支给3千元,若开庭未满1小时则为2千元,超过晚上6时也另有每小时500元的超时日费。
法院也将补偿民众往返法院的交通费及有必要时的住宿费,居住地与法院在不同岛屿或有身心障碍、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形者,得搭乘飞机经济舱、计程车;必要住宿费部分,在公务员简任级人员差旅费标准所定额度内,核实支给。
至于有经济困难而无法筹措参与选任或第一次审判的相关必要费用者,司法院表示,可事先向法院申请预借费用,以免经济困难者担任国民法官的机会被剥夺。
责任编辑:吕美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