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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劳动事件法》2周年 近6成调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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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2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劳动事件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迄今已满2年,据司法院调查,当事人对于法官审理劳动事件的满意度超过八成,且诉讼前的调解、一审终结日数平均分别仅61.35天、105.24天,调解成立率也有近六成。司法院表示,妥速解决劳资争议、保障双方权益的政策,已发挥成效。

《劳动事件法》规定,劳动事件起诉前应先经法院进行调解,由1位法官与2位熟悉劳资事务的劳动调解委员共同组成劳动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程序中听取当事人陈述、整理相关争点及证据,并告知当事人可能的诉讼结果,促使当事人合意调解成立。若调解不成立,则由参与调解的同一法官续行诉讼,以提高法院处理劳动事件的效率。

司法院民事厅长周玫芳表示,为提升法院劳动事件处理专业,全国各法院共设置29个劳动专业法庭,各地方法院聘任劳动调解委员共1,307人,并于2021年推出英语、泰语、越南语及印尼语等多国语言版本的“劳动事件法推广单”,协助外籍移工认识劳动事件调解新制,加强保障移工劳动权益。

周玫芳指出,地方法院劳动调解事件及劳动诉讼案一审平均终结日数分别为61.35天、105.24天,远少于法定审结期限3个月、6个月,也较一般民事调解、诉讼分别终结日数4个月、1年4个月快速;且劳动事件平均调解成立率为59.09%,也高于一般民事调解事件的50%。调查发现,当事人对于法官在程序中的说明、问案态度、进行效率等满意度均逾八成。

此外,司法院新闻及法治宣导处长、发言人张永宏表示,据美国智库传统基金会及华尔街日报14日发布的“2022经济自由度指数”显示,台湾在184个经济体中排名第6名,12项评比指标平均获得80.1分,其中“司法效能”一项获得最高的94.2分,进步21.3分也是增加幅度最大的。国发会认为,这与司法院在疫情下仍努力维持司法运作有关。◇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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