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2年08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为避免宗教团体不动产沦为代表人私产,立法院已于5月20日三读通过《宗教团体以自然人名义登记不动产处理暂行条例》,内政部8月15日据此公告全台首件权利归属审认案,9月23日前若无人提出异议,中华基督教行道会新店教会三民堂将可嘱托更名登记为行道会所有。

内政部8月15日依《暂行条例》,公告财团法人中华基督教行道会申请新店教会三民堂权利归属审认案,为全台首案;截至8月1日止,全台已有54个宗教团体共登录330笔权利归属审认需求案件。内政部提醒,符合《暂行条例》规定的宗教团体,只要在条例施行2年内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所有权归属审认,就能保全财产不会沦为私有。
《暂行条例》已于今年6月10日正式施行,内政部表示,宗教团体在条例施行前,如果有用自己的资金购买、受赠、依契约或其他文件取得不动产,却先以牧师、寺庙管理人等自然人名义办理登记的情形,经公告期满无人提出异议,就可以由主管机关嘱托地政机关办理更名登记;不能更名者,也可以办理限制登记,避免自然人任意移转不动产。
若有人在公告期满前提出异议,内政部民政司副司长郑英弘向《大纪元时报》表示,《暂行条例》仅限处理“无争执情形”的案件,一旦有人提出异议,内政部就会停止受理该案,后续将由争执双方透过司法程序处理。◇
责任编辑:陈玟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