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经济部:2月起开征耗水费 用水大户每度3元

图为水车。(中央社)
人气: 30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23年01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经济部6日发布“耗水费征收办法”,自2月1日起对枯水期单月用水量逾9,000度的大用水户开征耗水费,每度征收3元,若回收率达公告标准,费率可优惠调降至2元或1元,且在2025年6月30日前减半收取,给予缓冲期以投资节水设备。

经济部指出,2月1日起开征耗水费对象为单月用水量超过9,000吨(度)的大用水户,每度征收3元耗水费;为鼓励大用水户落实节水措施,只要回收率达到公告标准,费率可优惠调降至2元或1元。

不过,地下水全数用水量均纳入征收,并以3元费率计征,无优惠费率;使用再生水、海淡水、开发水资源或投资节水设备者也享有最高60%的耗水费减征优惠。

经济部也公告耗水费减征及抵减项目认定作业要点、用水回收率行业基准区间两项开征所需行政规则。为使大用水户有缓冲期投资节水设备,2025年6月30日前的耗水费减半收取。

水利署说明,2016年5月25日总统公布增订《水利法》”第84条之1,赋予开征耗水费法源,六年多以来水利署积极与工商团体代表、环境保护团体、各相关部会、地方政府等沟通。

面对气候变迁,水利署表示,稳定供水将是台湾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课题,近年的百年大旱更突显各界努力节水时,大用水户更应负起节约用水的企业社会责任。因此,经济部充分评估水情、经济冲击等因素,发布“耗水费征收办法”以促进产业节水并落实用水正义。

另外,水利署强调,开征耗水费预期可促进产业节水,鼓励大用水户投资节水设备,强化产业用水管理,有助于企业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转型,并将带动台湾水产业的发展,是一项多赢的政策。

责任编辑:吕美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