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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总比例无上限 台立委忧破坏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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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2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台立委陈亭妃、陈欧珀15日举行“金融监管消极无作为,纵容扰乱金融秩序”记者会,指出目前金融监管有现行法令未对股票质押总比例订出上限、无实质查核取得股份资金来源的机制,以及仅能以罚缓处理无法追回股权等三大漏洞,所以可能会有人借此取得公司经营权,呼吁相关单位检讨。

股票质押是把股票当作担保品向金融机构借出与担保品价值一定比例的金额。陈亭妃指出,有很多公司会质押股票做投资行为,但对质押上限并没有做法令约束,所以只要投资公司跟银行熟识度较高,就能用质押股票跟数家银行做质押,总共可能超过质押数的九成以上,甚至九成九,可能导致买空卖空取得多数股权,甚至是经营权。

立委吁金管会检讨证交法漏洞 。(中央社)

陈亭妃继续表示,依照证交法规定,虽然需要申报股份的资金来源,但是并没有实质查核机制,除非被检举,检举后有所谓的违法违规也只是罚缓处理,最高为480万,然而这背后带来的利益可能达数十亿、数百亿,“大家敢不敢拼?一定敢拼啊”,这就是现今的三大漏洞,罚缓后也无法取回股权,因为已成既定事实。

陈欧珀表示,市场上有心人士看准,现行法令并未对股票质押总比例订出上限,且对申报的资金来源没有实质查核机制,只有简单规定,但金管会不会主动查核资金来源,而且事前也无法遏止,凸显目前金融监管机制的漏洞,这是严重的问题。

对此,银行局副局长林志吉表示,个别银行对授信往来客户拿来的股票质押比有一定比例的规定;要合计整个银行体系所借的部分,有关银行公会授信准则对于会员办理授信,若有董事、监察人、大股东、利害关系人,若比例过高的话,会员银行要审慎,至于资讯揭露有请廉政中心建立平台。

关于申报资金来源实质审查,证期局副局长张子敏回应,可以加强,但有难度,因为一个企业的现金流量来源是一个“大水库”(如:营运、投资等),在判断买股票时不能够直接说是来自哪一笔,最后要综合判断的是从财务报表的现金流量来看,要即时审查的话只能做粗略的判断。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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