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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扬公司3大违规 屏县府重罚240万元

屏东明扬国际厂房大火涉3大违规事项,屏县府重罚240万元。(屏东县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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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9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简惠敏台湾屏东报导)屏东明扬国际科技公司爆炸案造成重大伤亡,屏东县政府25日召开记者会,县长周春米表示,经调查明确掌握事证,认定明扬公司3项违法事实且事态严重,包括贮放危险物品超过管制数量、当天未派专人协助、资料提供不完整等,消防局依消防法举发,从重开罚240万元,并追究刑责。

周春米指出,肇灾的明扬科技公司造成4位消防弟兄、6位员工死亡,超过百人受伤,县府针对管辖的消防法规,认定明扬3项违法事实,从重开罚;并强调,明扬公司储放的公共危险物品超过管制规定,将追究管理权人公共危险罪及过失致死罪等刑责。

周春米指出,明扬违法事实,第1项,危险物品储存,超过管制规定:依公共危险物品和可燃性高压气体制造存放处理场所之管理办法,明扬厂房只能存放100公斤有机过氧化物,但厂内储存了3000公斤;且有机过氧化物为公共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应为独立专用的建筑物,但厂房1楼是仓库、2楼却是作业空间,明显违规,依法开罚30万元。

第2项,工厂之管理人未提供厂区化学品种类、数量、位置平面配置图及抢救必要资讯,开罚60万元:主要事证是,火警发生后,消防人员抵达现场,明扬仅供1份物质安全资料表,事后调查才表明有2份未及时提供。

第3项,工厂管理人未指派专人至现场协助救灾:依消防法规定,消防指挥人员抢救工厂火灾时,工厂管理权人应指派专人至现场协助救灾,但明扬公司并未指派,依法重罚150万元。

周春米强调,屏东地方检察署已协请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屏东分会,协助家属,对厂商财产声请保全扣押,以防脱产,并根据严重违法事实追究明扬公司公共危险、过失致死的相关刑责,后续也会和相关单位持续调查。

责任编辑:杜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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