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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日依法放假一天 劳动部:出勤应给双倍工资

2022年11月26日,一名男子在台湾新北市投票。(Annabelle Chih/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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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1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2024总统大选将在1月13日投票,劳动部3日提醒,选举投票日为“放假日”,具有投票权且当天是工作日的劳工,雇主应依法让劳工放假一日,工资照给,若是劳工同意出勤,要发给双倍工资;若当日是休息日或例假,则不另外给假。

劳动部3日表示,已指定选举投票日为“劳动基准法”所定放假日,因此13日中华民国第16任总统、副总统及第11届立法委员选举投票日当日,具有投票权且原属工作日的劳工,雇主应依法让劳工放假一日,工资照给。

另若雇主征得具投票权劳工同意在投票日出勤工作,应不妨碍其投票,并应加给当日出勤工资,计算方式分为“原属劳工的工作日”及“原属劳工的休息日”2种类型。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说明,若投票日原属劳工的工作日,雇主应加倍发给出勤时段的工资,假设劳雇双方约定当天出勤8小时,劳工外出投票2小时,返回工作6小时,雇主须加给6小时的工资,如果投票日原属劳工的休息日,就视工作时数依劳动基准法休息日出勤加给的规定计算。

至于具投票权但当日原属劳工的休息日或例假者,因劳工原本就能在当日行使投票权,因此不另外给假。

劳动部再次提醒,雇主未依法给假或给薪者,可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最高100万元罚锾,并应补给工资。劳工权益如有受损害者,可就近向工作所在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申诉以维权益。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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