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11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 台湾台北报导)劳动部劳发署公务员轻生案,引起社会重视职场霸凌的问题。为此,立委郭国文、林月琴、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25日举行记者会,呼吁政府提出可以让劳工、公务员皆适用的规范,来完善劳动环境。对此,劳动部回应,他们会参考他国的法治发展和实务经验,并广纳各界意见,精进法治上预防机制。
郭国文指出,不只日本有相关规范,韩国也有《职场霸凌禁止法》,以及美国、德国、法国等国家皆有相关规范,都比台湾于《职业安全卫生法》当中模糊的定义还要更加完善。所以希望台湾可以制定“职场霸凌防制法”,让劳工与公务员都适用,来做更健全的保障。

郭国文举例,日本在《劳动施策综合推进法》当中明确规定职场霸凌的三大构成要件,包括,以优越关系的举止、逾越业务上必要且相当之范围、导致有害于劳工的就业环境。
林月琴认为,如果要制定专法,应该落实三大主张,一、健全保护机制,政府机关要委托民间公正单位建立外部申诉机制;二、健全申诉机制,地方政府劳工局处要受理霸凌申诉案件;三、内部机制失灵,要由外部机制解决,建立内外两条申诉管道。
林月琴建议,人事总处要建立一条委托律师公会、民间司改会、或法扶基金会,由公正第三方组成的外部申诉机制,让内外两条申诉管道并行。此外,内部调查到司法诉讼都被害人都应该有委托代理人或辅助人参与程序的权利。
林月琴说,政府面要比照劳资争议的方法来面对职场霸凌,不能缺席,包括政府机关与民间公司,都要有外部申诉管道,不只能有效,更可以让劳工选择自己想要的申诉方式。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表示,目前无论是公务或私部门适用之相关法规,并无法积极落实职场霸凌预防与救济的成效,政府应尽速检视其缺失,包括《职安法》的翻修回应以更符合当前需求,以及必要时,透过制订专法强化雇主责任,针对不同身份、不同态样的职场霸凌防治进行更明确规范,让所有受雇者都能免于遭受职场霸凌的恐惧。
劳动部回应,国际上很多国家有不同经验,这是可以参考的地方,他们会搜集欧、美、日、韩,他们会参考他国的法治发展和实务经验,并广纳各界意见,精进法治上预防机制。
责任编辑:晓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