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11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前无党籍台北市议员林颖孟因涉诈助理费遭起诉,台北地方法院26日依《贪污治罪条例》之公务员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8月,褫夺公权2年,以及公务员对于非主管监督之事务图利罪,处有期徒刑5年8月,褫夺公权3年。全案可上诉。对此,林颖孟回应,法官完全漠视对她有利的证据,背离无罪推定原则,根本是有罪推定。
至于林的前男友叶曜彰部分,北院表示,叶曜彰非公务员与公务员共同犯《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5款之对于非主管监督之事务图利罪,处有期徒刑5年8月,褫夺公权3年。
北院表示,林颖孟担任台北市议会之市议员,动见观瞻,本应自律为选民榜样,并体会国家补助议员公费助理之用意,却不实申报公费助理致使公务员陷于错误而为不实登载,因而诈得1个月之助理补助费,以权充为其本应自行支付予助理杨尚伟之资遣费。
北院继续表示,并将米达克公司原已聘雇之设计师郭羿岑,于2020年5月起至2020年11月1日期间改以林颖孟公费助理名额聘用,林颖孟、叶曜彰共同借此图米达克公司之不法利益并破坏议员助理补助费用制度之美意。
北院指出,林颖孟、叶曜彰迄今否认犯行,犯后态度难谓良好,参酌《刑法》所列各量刑事由、所涉犯各罪法规范目的,兼衡其2人等各自之智识程度、生活状况等一切情状,分别判处林有期徒刑3年8月、5年8月,而叶则是有期徒刑5年8月。
对此,林颖孟透过脸书回应,没有一毛钱进到她的口袋,何来诈领财物?法官完全漠视对她有利的证据,背离无罪推定原则,根本是有罪推定。法官无视冤情,完全不食人间烟火,水准令人难以苟同,这种判决令人愤怒,这种司法品质只让人感到悲哀。请法院把判决书及她完整的答辩书状上网,接受公评,看谁在胡说八道。◇
责任编辑:郑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