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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工商界吁取消未分配盈余课税 财部:现行制度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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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2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工商团体近期建议政府应取消未分配盈余课税,以及废除货物税、印花税等诉求。对此,财政部表示,过去为减轻企业税负,未分配盈余加征税率已由10%降至5%,应属适当、无须取消;碳税若有望课征,将并同检讨货物税。

工商协进会认为,保留盈余再投资是企业成长的重要动力,现行未分配盈余加征5%的作法,恐影响企业稳定自有资金的意愿,抑制对未来转型升级的动能。

工商协进会建议3点包括废除未分配盈余课税、修正未分配盈余计算基础并修改《所得税法》规定,以及未分配盈余实质投资减免适用范围增加研发支出、品牌行销支出、股权投资等。

工商协进会也表示,应检讨废除货物税,并思考转型能源税的可能性,建议废除印花税,避免重复课税、干扰企业营运等;工总认为,货物税高达9成集中于车辆与油气类,本质上已针对特定货物课征、形成差别待遇。

财政部官员指出,台湾实施两税合一后,个人综合所得税法定最高税率为40%,企业营利事业所得税则为20%,相差20个百分点,才有未分配盈余加征营所税的配套措施。

且2018年加征税率已由10%调降至5%,企业若以未分配盈余做实质投资,也可列为报税减除项目,目前制度应属适当,近3年未分配盈余加征5%营所税,平均1年税收约新台币四百多亿元。

财政部官员表示,台湾为碳费先行,将视实施情形再评碳税接轨的可行性,若要课征碳税,也会并同检讨货物税的课税项目;至于印花税为地方政府重要税收,基于财政自主及税收考量、并多次征询过地方,均不赞同废止。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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