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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福部取消挂号费上限 卫福部:各县市仍可自订

卫福部医事司科长江适宇(图)6日说明,因各县市医疗水准落差大,由中央制定各地区不同收费标准有困难度,各地方卫生局仍可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挂号费上限自订标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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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3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卫福部近日停止适用“医疗机构收取挂号费参考范围”,未来挂号费将由医疗院所自行调整,挂号费回归市场机制,卫福部医事司6日说明表示,取消统一标准,主要原因是规定已不合时宜,及评估医疗院所存在城乡差距,但各地政府仍能针对辖区医疗机,就挂号费调整情况订定范围。

为避免各医疗机构收取挂号费用差距过大,卫生署(卫福部前身)在2010年7月1日实施“医疗机构收取挂号费之参考范围”,门诊新台币0至150元、急诊0至300元,若院所收取挂号费超过范围,应专案报请所辖县市卫生局“备查”;虽说是备查,但有些卫生局会进一步审查,可能违反医疗法规法源依据。

但考量各地作法不同,卫福部近日公告停止适用“医疗机构收取挂号费之参考范围”,但注明医疗机构应将所订挂号费收费额,于机构明显处揭示,同时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基于保障民众就医权益,得请医疗机构陈报挂号费调整情形。

卫福部医事司科长江轼宇6日受访表示,2010年的“医疗机构收取挂号费之参考范围”已是近15年的规定,若以单一标准约束全国医事机构,已不合时宜,因此才会公告停止适用。

江轼宇表示,医疗院所调涨挂号费就需备查,会造成部分医疗机构营运上的困难,现在取消挂号费超过门诊0至150元、急诊0至300元就需报备规定,但各地卫生局仍然可以针对辖区医疗机,就挂号费调整情况订定范围,但不能有询问细节等实质审查行为。

至于为何不由中央统一规定?江适宇说明,当时公告以单一标准适用全国,是因城乡差异不大,而今个别医疗机构落差相当大,由中央制定各地区不同收费标准有困难度。

另有医师担心这项规定调整,将出现大规模联合调涨。对此,江轼宇说,这种情况不一定会发生,若真的出现多数医疗机构调涨挂号费状况,卫福部也会请地方卫生局进一步了解,及配合公平会进行调查。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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