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苏县拒停“变性运动员禁令”提告纽约总检长

纳苏县行政长官向联邦提告州总检察长詹乐霞“侵犯了天生女孩的宪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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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3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纽约长岛纳苏县行政长官布莱曼(Bruce Blakeman)周三(3月6日)宣布,他对纽约州总检察长詹乐霞(Letitia James)提起了联邦诉讼。该诉讼是因为詹乐霞要求他停止实施纳苏县对跨性别运动员的禁令。布莱曼表示,他正在努力保护体育运动的完整性。

在此之前,布莱曼于2月2日发布了一项行政命令,禁止变性运动员在县运营的场所参加女子队比赛,并规定含有跨性别选手的女子运动联盟或组织,不得使用由该县所有或营运的球场、赛场及体育设施。

该命令明确要求任何申请许可的运动队、联盟、项目或组织必须根据其成员出生时的生理性别来明确指定是男队、女队还是男女混合队。

该命令立即生效,影响到纳苏县的一百多个场地,包括公园的运动场、棒球场、橄榄球场、足球场、篮球和网球场、游泳池以及溜冰场。

詹乐霞称该禁令具有歧视性和变性恐惧症。她在上周五的“停止令”信函中指出,该命令明显违反了纽约州的反歧视法律,必须在五天内撤回,否则纳苏县将面临法律诉讼。

詹乐霞还表示,这项命令将阻止其它地区的队伍来县内参赛,对女子运动队施加更多审查,将使得联赛运动员受到“侵犯性”的询问及其它“不必要的验证”。她在新闻稿中表示,“纳苏县政府必须立即撤销该命令,否则我们将毫不犹豫地采取果断的法律行动。”

但没等詹乐霞提告,布莱曼和一名16岁女排球运动员的家长先发制人,向纽约东区联邦法院递交了一份12页的诉状,声称詹乐霞的停止信“侵犯了天生女孩和女性的宪法权利,她们是联邦认可的受保护群体”。

布莱曼认为,那些试图将生理男性引入女子比赛的人,是在破坏女子的体育运动,而后者是受联邦法律保护的一类人。“纽约州总检察长要求我们做的事情违反了联邦宪法和法律,因此我们选择提起诉讼。”

他在诉讼中指出,联邦法律保护女性运动员的权利,优先于詹乐霞对州反歧视法或人权法的解读。他的目标是保护女性运动员不受生理上更强壮、更快的男运动员的影响。

诉状中写道:“就在上月,有报导指出一支女子篮球队因为一名变性女子(生理男性)造成三名女孩受伤,而选择弃赛,教练认为为了避免天生的女性运动员进一步受到这名身高6英尺的天生男性运动员的伤害,有必要终止球队的参赛。”

原告还主张,即使进行了变性手术,也无法消除男女之间的生理差异,骨密度也有差别。

布莱曼说,生理上为男性的运动员可以选择参加混合性别队伍、全男队伍,或者如果他们愿意,甚至可以创建跨性别队伍。

他说:“我们绝不是在反对跨性别者。这种说法让我感到非常不悦,我们是一个友好、慷慨、充满爱心的社区。”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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