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10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丞奕台湾台北报导)台北市社会住宅租约最长为3年、得续约1次且需经公证。北市议员侯冠廷指出,公证制度繁琐、成本高昂,批评市府过度公证乱象,建议改为“公证1次、一约到底”。对此,北市都发局回应,将就法律层面研议公证制度的可行性,只要对市民好,公证团体都会支持。
根据内政部“兴办社会住宅出租办法”及“台北市社宅出租办法”第15条相关规定,社宅租赁期限最长为3年、得续约1次,且契约需经公证,以保障租赁双方权益,并可透过强制执行程序解决纷争,避免冗长诉讼程序,加速社宅资源轮替;租期届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核准者,其租赁关系于租赁期限届满时消灭,且不得主张不定期租赁,目前契约期限皆以3年一签办理。
综合媒体报导,侯汉廷表示,北市社宅现行公证制度过度繁琐、成本高昂且,每次签约市府与住户须负担各半的公证费用,也成住户入住前必缴的额外成本,3年后续约要再次公证。
侯汉廷指出,若全市规划的2万3218户社宅皆依现行方式公证,每户费用2,250至7,500元,由市府与住户共同分担,以中间值4875元计算,市府年均支出近3,800万元,6年下来高达2亿2,000多万元,然而,2025年8月招租入住的社宅户数7958户,诉讼率仅0.77%。
侯汉廷说,当正取户审查不合格、放弃承租或因故释出时,会依序递补给后面申请人,不过为了切齐3年租约,递补户仅能承接前一户剩余租期,短则数月即需重新签约并负担公证费,甚至提前面临租金调涨,形成“一屋两制”的不平等待遇。对此,他建议,改为“公证1次、一约到底”,废除3年重复签约制度。
都发局长简瑟芳说,依现行的社宅出租办法,每3年必须重新检核住户的承租资格及调整租金;将就法律层面研议公证制度的可行性,也认为只要对市民好,市府来改革,公证团体都会支持。
北市住都中心补充,递补户租期自2025年10月签订的租赁契约,租期皆调整为3年一约,新启用社宅及递补户租约皆为3年,并皆办理2次签约公证事宜。
住都中心指出,北市至今年启用社宅共42处、1万966户,社宅公证费用约为4,500元至7,500元间,由承租人与市府各自负担一半,市府负担总额约3,500万,年度公证费支出费用仍依该年度签约案场数量计算,如2025年下半年启用经贸、樟新、六张犁及南港机厂4处社宅共2,474户,市府负担总额790万元。
责任编辑:吕美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