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12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简惠敏台湾屏东报导)行政院正式拍板定案116年起全面禁止厨余养猪,屏东县政府4日宣布,禁用家户厨余、事业厨余养猪,但同意动物性废渣、畜禽屠宰下脚料养猪,并将培训养猪场专业特约兽医师,做好养猪场防疫及通报工作。
屏东县副县长黄国荣表示,非洲猪瘟对产业、民生均造成冲击,为避免厨余饲养成为非洲猪瘟疫情的破口,县长周春米连日邀集县府团队审慎研议评估,在兼顾防疫、农民权益、产业转型、降低环境冲击与民众食安的多方考量下,做出禁用厨余养猪决定,希望全民一起配合。
黄国荣表示,屏东县是养猪大县,养猪场全国最多、养猪头数全国第二多,亦是全国黑猪产业重要基地,目前全县还有95场约14万余头猪只,县府采取措施为:1.禁用家户厨余及事业厨余养猪。2.同意动物性废渣、畜禽屠宰下脚料养猪。3.配合中央政策给予1年转型,转型最后期限为115年12月31日止。4.培训养猪场专业特约兽医师,做好养猪场防疫及通报工作。
农业处及动防所进一步说明,自10月22日台中传出非洲猪瘟后,县府针对全县1285场养猪场全面展开稽查,迄今已经稽查5轮,抽检3000多头次猪只均呈阴性。
环保局则统计,在疫情前屏东县每日喂养猪只的厨余量为240公吨,多数来自高雄、台南、花东等外县市,屏东县内产生的厨余量仅约40公吨,县府已自11月10日起禁止外县市厨余进入。而县内厨余经沥水后约30公吨,目前县内既有的处理设施为厨余堆肥场,环保局估算每日可送往堆肥场5公吨,剩余25公吨以焚化方式处理。
为避免造成焚化炉负担,县府决议,除持续禁收外县市厨余外,家户厨余及事业厨余仅能透过清洁队、乙级清运业者,运送至焚化厂、堆肥场或生质能厂去化。黄国荣也呼吁家户民众务必将家中厨余沥干后再交由清洁队清运。
同时,县府也将加强稽查,落实禁用厨余养猪,畜牧场未取得再利用检核收受厨余(或动物性废渣)、事业厨余未委托合法再利用机构、清运者未符合厨余清运资格载运厨余、疫情期间未将厨余载运至所在地环保机关指定地点等违规情形,将依废弃物清理法裁处,可处新台币300万元以下罚锾,若是任意弃置厨余,一经查获移送法办,最重可处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陈玟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