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6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有诈欺前科的扯铃教练鲁纪贤沦共谍,透过地下通汇收受中资570万元,字2022年4月起以招待饮宴、给付报酬等方式吸收现、退役军士官兵,翻拍机密资料传送给中方人士。台北地院依违反《国安法》判他10年6月徒刑,遭吸收的5人各判4年4月至4年10月不等刑期。
检方调查,鲁男2020年间前往中国洽询扯铃商演活动时,遭中共情工人员吸收,透过一名中国籍女子田曦,以地下通汇等方式接收中共资金至少570万元,在台北市士林区承租一处“安全屋”,作为发展共谍组织的据点。他自2022年4月起,透过线上游戏物色经济状况不佳的退役军人,并以金钱吸收5人。
接着,鲁男再利用退役5人在军中的人脉,自行以招待饮宴、给付报酬(每人5000元至数万元不等金额)等方式,企图吸收现役军士官兵,但被11人拒绝而未遂。此外,同为扯铃教练的赵亦伟、郭书瑶胞弟郭伯廷,及郭的女友曾姿婷等3人,则涉嫌提供银行账户给鲁男,用来收受中共资金,维持组织运作。
台北地院审理时,鲁男当庭认罪,坦言收到的军事、海巡机关的文件会以手机拍摄或是扫描方式存档,再上传给中方人士;对方每次都是以现金支付报酬,且每次给钱的人都不同。每个人都是单线作业,不会集体开会,而作为共谍据点的“安全屋”也非组织基地,只是用来讨论采购、出国、做菜有关的事。
此案原由北院审理,但合议庭认为被吸收的对象有交付军事机密,涉及外患、《国家机密保护法》等罪,以“管辖错误”为由移送高等法院审理;案经上诉,高院认为应维护被告诉讼防御权及审级利益,因此发回北院更审。
北院更一审30日宣判,依违反《国安法》为大陆地区发展组织罪,判处鲁男10年6月徒刑,郭男、曾女、赵男则以帮助犯各判刑3年10月、3年8月、3年8月,田女判刑8年。至于被吸收的5人,前电展室士兵常德隆4年10月、前金防部士兵林姿颖6年、前空军第一联队士兵林明慧2年、前关指部下士李得胜4年4月、时任海巡下士冯世维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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