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8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总统府前侍卫室少校吴宗宪、张恒嘉等人涉华航烟品走私案,一审各自被判10年4月、10年2月,二审改以图利罪判吴宗宪6年、张恒嘉2年4月;至于时任华航副总经理邱彰信等人则被判缓刑3年。可上诉。
高院表示,吴宗宪处有期徒刑6年,褫夺公权6年;张恒嘉处2年4月,褫夺公权3年;刘尊彰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向公库支付30万元及参加法治教育课程3场次,褫夺公权3年;黄柏维2年6月,褫夺公权3年。
高院继续表示,潘秉忠、叶信宏、李君伟1年10月,均缓刑4年,向公库支付20万元及参加法治教育课程3场次,褫夺公权2年;张家维1年8月,缓刑3年,向公库支付10万元及参加法治教育课程3场次。褫夺公权2年。
至于华航成员,高院表示,邱彰信1年6月,缓刑3年,支付公库支付150万元及参加法治教育课程3场次,褫夺公权2年;于尧1年5月,缓刑3年,支付公库100万元及参加法治教育课程3场次,褫夺公权2年;黄川祯1年4月,缓刑3年,支付公库支付60万元及参加法治教育课程3场次。褫夺公权贰年。陈颖彦无罪。
高院审酌,吴宗宪等人法规,图得私人不法利益,严重损害人民对于国家公务廉洁公正之信赖。邱彰信等人为增加公司销售额以提升业绩,帮助国安人员超量购买免税商品,致吴宗宪等人得以购买超额免税商品挟带出关,幸遭查获,始未保有该等物品之免税额不法利益。
高院指出,本件事证已明,但吴宗宪仍不认自己所为违反法律规范,张恒嘉、刘尊彰、黄柏维、潘秉忠、张家维、李君伟、叶信宏于本院则已自白犯罪并缴交免税额之不法利益,邱彰信等人亦已自白犯罪等一切情状。
高院合议庭审酌,刘尊彰、潘秉忠、张家维、李君伟、叶信宏的犯罪情状,以及邱彰信等人为华航公司免税品销售业绩始犯本案,且未能遵循法规前例,并非首创此等犯罪模式,而华航公司就专机业务现已未再提供任何免税品销售,其等不致再犯,刑罚目的已达,因而认对于其等所科之刑,以暂不执行为适当,故均宣告缓刑,并予应负担义务作为附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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