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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海缆破坏 政院增订没入犯案船只 

行政院。资料照。(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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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9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海底电缆断裂事故频传,疑与中共灰色地带作战有关。行政院会预计通过海缆7法修正草案,未来会将破坏自来水、天然气等管线的刑责,比照破坏海底电缆办理,并增订没入犯案船只等,以杜绝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今年2月,台澎3号海缆发生全断障碍,中资背景的权宜轮、多哥籍货船“宏泰58”涉嫌拖断台澎第3海缆。中国籍船长近日在二审中,依《电信管理法》毁坏缆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承办检察官则认为,相关刑度过低,应修法加重处罚。

修海缆7法 扩大保护范围

行政院18日会议中规划修订“海缆7法”。行政院政务委员林明昕表示,所谓“7法”指的是“5法加2法”。其中“5法”针对破坏海缆的刑责与配套,包括:《电信管理法》第72条、《电业法》第71条之1、《天然气事业法》第55条之1、《自来水法》第97条之1,以及《气象法》第21条之1。

另2法则聚焦于管控具风险的船舶,包括:《商港法》第15条、第65条之4,以及《船舶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相关修法牵涉经济部、交通部及数位发展部等部会。

林明昕指出,海底管线种类多元,但只要涉及缆线或管线运输,基本上都与关键基础设施相连。过去仅《电信管理法》明确规范海缆,因此此次修法将自来水、天然气等管线纳入保护,并以《电信管理法》为范本修正其他相关法律,建立刑责规范。

他进一步说明,所谓“5法”中将明定故意犯、未遂犯及过失犯的处罚,刑度比照《电信管理法》。其中,故意犯处1年至7年有期徒刑,并得并科罚金;若破坏缆线或管线导致重大灾害,或造成死伤,将加重刑责。过失犯则处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得并科罚金。此外,法条也明订将没收船舶等犯罪工具,以杜绝相同船只重复侵扰。

行政院再推“好孕3方案”

除了海缆修法,行政院会也将讨论通过“好孕3方案”,由行政院政务委员陈时中进行说明,此方案旨在透过补助,鼓励民众生育,方案内容包括:

生育给付齐头式拉高:将不同社会保险的生育给付,统一提高至新台币10万元,多胞胎则加倍给付,整体预算共47.2亿元,至于地方政府的生育补助则另外计算。政府也将补助无社会保险的民众,确保人人都能领取。

人工生殖补助:39岁以下每胎补助6个不孕症治疗周期,首次治疗补助从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39岁以上首次补助则增至13万元等。

医疗性冻卵补助:针对18岁至40岁民众,考量若罹患乳癌、血液癌等疾病后续治疗,可能造成生育机能下滑或丧失,因此经专业评估后因罹患疾病可能导致生育机能受损的民众,提供女性冻卵疗程补助7万元、男性取精补助8千元。

陈时中表示,“好孕3方案”旨在透过实质补助,让民众“敢生、愿生”,进而提升国人生育意愿。◇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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