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1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反渗透法上路至今逾六年,立委关注成效,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12日表示,反渗透法问题有三,包含规定要件特定、规定罪行不够、难以证明对方是受到中共指示,不管订了什么样的规定,中共都能找到漏洞,且罪行列举有限,中共找人做的事情是无限的,不是法律有没有用,而是无法跟上中共翻新的脚步。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审查反渗透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立委黄捷等人所提的修法草案,将拟参选人纳入反渗透法规定。内政部书面报告指出,反渗透法未就“拟参选人”有明确定义,如认本法有将拟参选人纳入规范对象必要,建议应予明确界定。

法务部书面报告表示,在未依法定程序公告登记前,参选与否为一浮动状态,拟参选人之表态与否及参选意愿无客观判断标准;且修正草案将拟参选人列为规范标的,与选举罢免法相关规定并未一致,是否与法律体例及刑罚明确性原则相符,尊重主管机关及立院审议结果。
立委苏巧慧质询时表示,反渗透法上路至今成效如何?有人说,从2023年到2025年八成以上都不起诉,可见没什么用。梁文杰回应,他不认为没用,有的时候起诉,但是判决无罪不代表真的无罪。
梁文杰解释,判决无罪只是说你没有办法证明他有符合法条规定的罪证,反渗透法的问题有三,一、规定要件非常特定,如:针对已经登记参选者且需要对方捐钱或用资金资助你才算,但登记参选前不算,即便拟参选人过了,中共仍能早一步让资金到位。

梁文杰直言,中共手法永远会比较快,所以不管定了什么规定,中共都能找到漏洞;二、反渗透法规定的罪行远远不够,反渗透法主要规定政治活动、竞选,但现在很多渗透类型是中共让人制造谣言、打人、泼漆等。
梁文杰强调,罪行列举有限,但中共可以叫在地协力者或渗透对象做的事情无限,若中共让人对某人泼漆,但泼漆在刑法并不算什么罪,却能造成心理恐惧,反渗透法的主要问题不是法律有没有用,而是无法跟上中共翻新的脚步。
梁文杰指出,三、在法院判时必须要证明对方受到中共指示,但是指示范围或对象是暧昧不明的,对方可以用他是某某公司负责人或什么单位等,说他不属于中共党政军,所以反渗透法有用,但可以讨论如何完善。
立委张智伦表示,反渗透法侦查人数2022年是12人、2023年是29人、2024年477人,不起诉人数达359人,让人觉得在选举期间大幅抓人有寒蝉效应,到底为何这么多人被侦查?法务部参事谢志明回应,这与法律结构有关,因有一部分与选举行为有关,且杜绝境外势力干涉是近年来选举查察重点。
谢志明继续解释,这段期间若跟中国有任何交涉就会有基本嫌疑,但这不会导致后续的强力侦办作为或起诉,并非到中国旅游就会变成反渗透法的侦办对象,而是在选举查察期在国内旅游也可能会被标定为贿选行为,这是法条结构与选举查察案件的本质使然。
立委黄捷指出,反渗透法上路至今六年,确实面临高起诉、低定罪的状况,法律如何跟上实务的落差?谢志明说明,起诉率也算低,因为案子进来后还会筛选,只是送到法院审理的案件确实有无罪案件,原因包含证据搜集不易,因为这牵涉到跟境外敌对势力有无资助或委托关系,证据存于海外或暧昧不明。
谢志明继续表示,起诉的反渗透法案件很多都是贿选行为,本身证明门槛就高,对于投票行为、投票意向、对价关系等本就是实务上难证明也容易被拆解的点;另外就是法规明定是参选后的参选人,但有部分判决是认为当时是拟参选人,不是参选人。

责任编辑:吕美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