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1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宋顺澈台湾桃园报导) 为贯彻政府对酒驾“零容忍”的决心,以守护民众行的安全,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桃园分署(下称桃园分署)近期持续针对滞欠酒驾罚锾案件展开强力执行。新屋区一名许姓男子因乘坐酒驾友人之车辆,乘客遭罚新台币(下同)1万5,000元,逾期未缴经移送桃园分署执行,连同其他滞欠之罚锾及全民健康保险费等,共积欠32万余元。经桃园分署多次催缴,许男均未缴纳,直到收到桃园分署查封其名下房屋的通知后,许男始愿意办理分期缴纳,于缴纳第一期款项9万7,000元后,许男的房屋始暂免遭拍卖。
新屋区一位许姓男子(83年次)于112年3月间因乘坐酒精浓度超过法定标准之驾驶人所驾驶之车辆,遭桃园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下称移送机关)裁罚1万5,000元,因逾期未缴,移送机关于113年5月间移送桃园分署执行。经本分署多次扣押许男金融账户之存款,惟均未扣得款项。其间,许男虽多次表示将至桃园分署办理分期缴纳,惟均未到场办理,亦未实际缴纳任何款项。
经调查,许男在114年5月间因受赠取得位于新屋区之房地,桃园分署遂即嘱托地政机关办理查封登记。许男得知名下新屋区透天房屋遭查封后,始知事态严重,并表示该房地系叔叔所赠,请求切莫进行拍卖。许男终在上星期筹措到首期款项9万7,000元,始暂时免除房屋遭拍卖之危机。惟若将来未按期缴纳,桃园分署将依法继续执行,以确保公法债权之实现。
桃园分署表示,由于黄历新年将至,民众因聚会宴饮酒后驾车机会大增,切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也切勿搭乘酒后驾驶人所驾驶之车辆!桃园分署对于酒驾相关案件,持续强力执行、清查财产,民众切莫抱持侥幸心态,规避缴纳义务。如遭裁罚亦应尽速缴纳,如无法一次完纳,可申请分期缴纳,以免财产遭查扣执行而后悔莫及。
责任编辑:吕美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