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1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院会2日三读通过《卫星广播电视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未来主管机关在审查电视台申设、评鉴或换照时,相关咨询会议将更公开透明。新法明定,咨询委员名单与会议纪录,必须在会议结束后30天内提供给申请的电视台。
依照修法内容,主管机关审议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公司申设、评鉴、换照时,应召开咨询会议。会议纪录包括未遮蔽之出席委员名单、会议议程、评鉴意见、评分表及决议,让申请业者能清楚了解审查过程与结果。
国民党指出,过去曾多次发生咨询意见外流给第三方,但真正的申请人却无法得知会议结论与评分内容,导致审查过程被质疑缺乏透明度,甚至沦为黑箱作业。基于提升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审查公信力与资讯公开程度,因而提出修法主张。
院会表决时,依序处理民进党团与在野党团提出的再修正动议,最后进行全案表决。由于蓝白在席次上占有人数优势,最终通过蓝白共同提出的《卫广法》修法版本。
此次修法重点在于落实资讯公开原则,让卫星广播电视业者能依咨询会议的意见精进、改善,也希望借此提升卫星广播电视事业的产业发展品质与社会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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