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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药未依法通报 食药署:调查厂商是否违规

图为食药署外观。(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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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1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近日抗凝血剂、降血压药等6项药品再传缺药,其中1项“里先安膜衣锭”属必要药品,依规定厂商要在供应不稳前6个月通报,食药署将进一步调查,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卫福部长石崇良表示,将会进一步追究责任归属,必要时候依法采取行政处分。

台湾第一三共股份有限公司15日发函给医疗院所及药局,部分药品因国外制造厂ERP系统异常,导致供应延迟,可能发生短期缺货情形,受影响品项涵盖抗抗凝血剂及降血压药等6项药品.整体供应状况预期仍需约1至3个月调整期间。

卫福部食药署副署长王德原表示,食药署今年1月初才收到第一三共公司的通报,其中“里先安膜衣锭”为口服抗凝血剂,主成分Edoxaban被列为“药事法”的必要药品,依规定,厂商必须在供应不稳前6个月通报,目前正在调查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ERP系统是整合企业财务、人力资源、生产、销售、供应链等的管理软体。对于ERP系统异常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王德原表示,通常药厂更换资讯系统都是依规划执行,理论上会预先知道受影响期间和情况,而非突发状况,接下来会请厂商说明并举证是否为不可抗力因素。

食药署药品组简任技正黄玫甄表示,根据《药事法》规定,必要药品若有供应不足之虞,应在6个月前通报,如属于天灾或不可抗力因素,须在事发后30天内通报。若未符合规定有相关处罚,第一步会公告药厂名单,再犯或情节重大则会开罚新台币6至30万元罚锾。

卫福部长石崇良稍晚受访时表示,针对部分药品缺货,据厂商所说,这是产线意外导致,由于这几款药物已过专利期,市面上有充足学名药可代替使用,临床药品供应无虞。

石崇良表示,不过厂商未提早通报,已涉及违规,卫福部将会进一步追究责任归属,必要时候依法采取行政处分。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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