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1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常怀仁、林丞奕台湾台北报导)因民众党2年条款期限将至,陆配李贞秀将于2月递补成为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内政部指出,依据《国籍法》,李贞秀必须在就职前办理放弃外国籍,并在就职后一年内提出丧失外国籍的证明,若一年内未提出相关的证明缴付给立法院,将由立法院解职。
内政部次长董建宏29日出席政院会后记者会时表示,李贞秀尚未就职之前就是一般国民,法律一定程度允许民众拥有不同国籍,但若要服公职,就必须只拥有中华民国国籍,中华民国以外的国籍都必须放弃,这不分哪一个国籍,规范都是一样。
他说,依据国籍法,李贞秀必须在就职时提出放弃外国国籍的主张,并于一年内放弃中华民国以外的国籍,这在国籍法没有其他解释空间,内政部会在李贞秀就职后行文立法院,了解其是否放弃他国国籍,追究时间则为1年。
依据国籍法规范,中华民国国民兼具外国国籍者,拟任国籍法所定应受国籍限制的公职时,应于就职、到职前办理放弃外国国籍,并于就职、到职日起1年内,完成丧失该国国籍及取得证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刘世芳:双国籍会有效忠问题
内政部长刘世芳强调,法律就是法律,《国籍法》第20条非常清楚,就职、到职前就要提出放弃,只是容许有一年时间完成放弃,据了解,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网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可开始进行申请放弃流程。
刘世芳提到,前立委李庆安被取消立委资格,就是因为有双重国籍而抵触《国籍法》,放弃中华民国外的国籍是为了对中华民国主权政府表示效忠,双重国籍会有效忠问题。
至于目前是否有在台湾从政的陆配拿到放弃中国籍证明并提交给内政部?刘世芳说,目前没有,但目前也没人申请,不能用户籍代替国籍,两者法律概念与适用不同。
陆委会:未见申请放弃国籍文件
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29日指出,根据中国的《国籍法》规定,要放弃国籍,就在中国国内向户籍所在地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如果人在国外,就向中共驻外使领馆申请。
“申请不是用嘴巴说”,梁文杰表示,是要提出申请文件,台湾政府机关必须看到当事人有去提出申请放弃国籍的佐证文件。而目前政府没有收到、看到李贞秀的申请文件,“法规要求就职前就要申请”,但目前都没有,所以他也不知道就职会如何处理。◇
责任编辑:郑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