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1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丞奕台湾台北报导)陆配李贞秀将递补民众党不分区立委,政府要求提出放弃中共国籍的证明文件。对此,陆委会29日表示,《国籍法》规定明确,就职前提出放弃外国国籍申请,并在一年内处理完成,但目前政府没有收到李贞秀的申请文件。
陆委会举行例行记者会,副主委梁文杰表示,对于所有国家,《国籍法》20条的规定是很明确的,就职之前要提出撤销外国国籍的申请,并在就职1年之内处理完毕,至于怎么提出申请,每个国家的规定不一样。根据中国的“国籍法”规定,要放弃国籍,并在中国国内向户籍所在地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如果人在国外,就向中共驻外使领馆申请。
“申请不是用嘴巴说”,梁文杰指出,因为公务机关要看提出的申请文件,所以任何人说“我已经申请了”,都不能只用嘴巴讲,是要提出申请文件。相关事情,2009年马政府时期,内政部就已解释清楚,在就职之前,要提出申请、提出证明文件。
梁文杰说,至于能否申请到?申请要多久?就是另外的问题;不过,目前看起来,政府没有收到李贞秀的申请文件;接下来该如何发展,他也不知道就职会如何处理,“法规要求就职前就要申请”,但目前都没有。
针对立法院让李贞秀就职,有无违法?梁文杰说,《国籍法》的主管机关是内政部,能否就职不是陆委会的权责范围,陆委会只是向大家说明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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