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11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戴德蔓、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民众党不分区立委有2年条款,立委名单排名第15的中配李贞秀可能成为首位中配立委,陆委会主委邱垂正8日表示,原籍中国大陆人士设籍满10年,得登记为公职候选人,任职时依照国籍法规定,要放弃其他国家的国籍,无论是中华民国承认与否的国家,都必须放弃原国籍,以避免忠诚冲突的问题;内政部也表示,凡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以外之国籍,均应放弃。
民众党不分区立委签有“2年条款”,现任8名不分区立委将于2026年初辞职,原不分区排名第15的陆配李贞秀有机会递补,陆委会日前表示,“担任公职不能有双重国籍”。陆委会主委邱垂正8日出席“eye台湾win两岸”短片征选竞赛颁奖典礼后受访表示,依据两岸条例21条规定,中国大陆人士在台湾设有户籍满10年,才能够登记成为公职人员候选人。这是为了保障原籍中国大陆人士在台湾的参政权,以及维护国家安全与自由民主宪政秩序的条文,所以设有10年条款。
邱垂正说,若选上了,必须依照国籍法第20条规定,放弃其他国家的国籍,任何国家都一样,不管该国家是否被中华民国承认,都必须放弃当初原国籍,在制度上,“不允许所谓双重国籍”。
邱垂正说,“没有双重国籍空间,这是国籍法的规定”,因为公职人员与国家间有紧密的忠诚与信任关系,不允许公职人员同时兼任其他要职或对其他国家效忠;所以担任公职人员时,必须放弃原国籍,也就是放弃非中华民国的国籍。
媒体追问,不论“承认与否”是否包括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邱垂正点头。他说,如果任职时发生法律适用疑义,或无法放弃的困难时,应该向主管机关请求协助,“现在主管机关是内政部,一定会依照权责适当处理”。
李贞秀在脸书发文反驳,要她提中华民国宪法不承认的“国家”国籍放弃证明,逻辑上就不合理,反而是陆委会应先裁撤;民众党说,希望内政部能说明,以厘清疑虑。
邱垂正说,若李贞秀未来任职时,有适用上或无法放弃国籍的困难,主管机关内政部都会加以处理与协助。他强调,台湾是法治国家,一切依法行政,请李贞秀尊重现行法律、不要急。
内政部8日透过新闻稿强调,“国籍法”第20条已明文规定我国国民兼具外国国籍者,应于就职前办理放弃外国国籍;此规定是为确保我国国民担任公职者,负有国家忠诚义务。
内政部说,为避免国人兼具外国国籍者,担任民选公职人员之情事发生,已于2009年3月30日函请各级民意机关及县市政府于渠等就职前,告知如兼具外国国籍者,应于就职前办理放弃外国国籍,并于就职之日起1年内完成丧失该国国籍及取得证明文件,凡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以外之国籍,均应放弃。
台联党主席周倪安向《大纪元时报》表示,中配李贞秀可能担任立法委员,凸显国安法制可能存有极危险的漏洞。现在中共对台湾国会的渗透已经让台湾民众感到深入且危险,多名跨党派立委屡屡提出弱化国安的议案,对台湾已经带来伤害,如果再多一位中配立委,对台湾危害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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