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3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戴德蔓台湾台北报导)中配李贞秀的国籍与户籍争议持续发酵,陆委会主委邱垂正表示,李贞秀“明显违反现行两岸条例,不具备有登记参选的资格,这是相当明确的”,陆委会已整理相关事实与证据,将送交中选会,希望中选会依法行政处理。
邱垂正3月5日接受网路节目“官我什么事”采访时指出,陆委会是在李贞秀就职后,因她“自曝是2025年3月才把放弃中国户籍证明缴回”,才发现相关问题,“我们听到那个也蛮惊讶的”,并且有立委向陆委会提出检举。
2004年单一户籍制 未缴除籍证明恐失身份
邱垂正说明,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规定,若要在台湾担任公职,必须具有台湾户籍满10年,才能登记公职候选人或参选公职。
他指出,2004年两岸条例修法建立“单一户籍制”,并在第9条之一明定,台湾人民不得在中国大陆设有户籍或申领中国护照。若同时拥有中国护照或中国户籍,“作为台湾人的身份就会失去,与台湾户籍有关的所有权利也都会丧失,包括选举、担任公职皆是”。
根据邱垂正说法,李贞秀1999年在台湾定居并取得户籍,但2004年制度上路时,原中国籍人士须在6个月内缴回放弃中国户籍证明,否则将影响台湾身份认定。“但我们并没有收到她在2004年时缴回除籍证明,也就是说她没有缴回。”
他表示,从2004年至2025年间,李贞秀“可能都具有双重身份”,而完整的台湾身份必须是单一户籍。直到2025年3月她才缴回放弃中国户籍证明,因此若依两岸条例规定计算,“取得完整台湾户籍的时间显然不到1年”。
陆委会:已将证据送中选会
邱垂正强调,从两岸条例规范来看,“我们认为她不具有登记参选的资格”,陆委会已将相关事实证据整理送交中选会,并建议依法处理。
他也提到,此案也凸显制度上的查核漏洞。中选会在查核参选人设籍年限时,通常是查户籍誊本,但户籍资料并未标注缴回中国户籍除籍证明的时间,因此仍须透过内政部户政司及移民署进一步查核。
“我们也在积极把这个制度上的漏洞补起来。”邱垂正说,目前许多陆配在台湾生活,依现行制度,取得台湾身份证后,须在3个月内返回中国办理放弃原户籍,再将除籍资料缴回移民署,整个程序才算完成。
他强调,如果转换身份程序没有完成,仍持有双重户籍,“台湾人身份一定要被注销,更不用提参选登记,这是不可能的”。
至于李贞秀仍在立法院任职,政府如何因应?邱垂正表示,《国籍法》主管机关是内政部,相关认定仍由内政部处理;陆委会则依两岸条例提出法律意见,并将资料送交中选会,“政府态度就是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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