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4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戴德蔓台湾台北报导)国安局前组长刘冠军涉侵占国安密帐孳息1.9亿元,2000年潜逃中国后遭通缉,历经一、二审均认定追诉权时效已完成,最高法院驳回检方上诉,全案免诉确定。
台北地检署指出,刘冠军原为国家安全局总务室出纳组上校组长,职掌秘密经费“奉天专案”基金,知悉经费收支并未纳入正常内控机制,涉嫌陆续以挪用公款办理定存及短报利息方式,侵占基金公款孳息1亿9000万余元。
据报导,刘冠军1999年职掌国安局奉天专案基金,办理归垫基金后仍有美金799万余元(约新台币1.9亿元),应属国安局预算外收入,刘利用职务之便陆续侵占、挪用钜额公款孳息。案发后,刘冠军于2000年9月3日由新竹南寮渔港偷渡出境至中国,遭发布通缉,行踪至今成谜。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认定,刘冠军涉犯修正前贪污治罪条例,最重本刑为无期徒刑,追诉权时效为20年;因刘冠军逃亡被通缉,致审判不能进行,时效应加计因通缉而停止的追诉期间四分之一,合计为25年。
一审认定,刘冠军犯罪行为终了日为1999年4月2日,检察官于2003年11月12日侦结起诉,同年月17日系属法院,追诉权时效于2025年2月24日完成,因此判决免诉。
检察官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高院认为,一审部分数据有误应更正,本案追诉权时效应为2025年4月21日完成,仍判免诉。
案件再上诉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二审就追诉权时效完成所计算的日期并无违误,驳回检察官上诉,免诉确定。
另一方面,国安局认为,刘冠军涉嫌擅自影印“奉天”、“当阳”、“明德”等经核定为极机密文件,并将正本、影本带到中国投敌,还协助中共解读,并从事间谍活动。此外,刘冠军还涉嫌于91年间交付媒体相关机密文件,使台湾外交专案经费、用途、对象等资讯曝光。
相关案件经国安局函送台湾高等检察署侦办,110年间依陆海空军刑法投敌、为敌人从事间谍活动等罪,对刘冠军发布通缉。
责任编辑:陈玟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