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7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高雄报导)游姓男子伙同杨姓拖车司机等人与中国籍人士共谋,于2023年间走私中国大蒜、干香菇合计于18公吨来台,企图以AB柜手法调包闯关入境,完税价值逾百万元,所幸及时遭保三警方与高雄关拦截查获,未流入市面。一审判游男10月徒刑、杨男无罪;上诉后改判二人各8月、6月徒刑。
依海关规定,完税价格逾新台币10万元或重量逾1,000公斤的中国大蒜、干香菇,均属“不准输入之大陆物品”,不得私运进口。但王、游二人仍与中国籍共犯合谋,于2023年8月25日将装有大批中国大蒜、香菇的货柜(A柜)从厦门港出口,同年月27日运抵高雄港。
游男则事先于同年月24日,以同为其向他人借名的某贸易公司负责人名义,以欲出口冷冻果汁为由,向另家不知情的国际公司订舱,且指定要柜号为SEGU开头之40呎出口冷冻柜1只(B柜);隔天由杨男驾驶拖车前往货柜场领出,后由游男等人把B柜货柜号码之数字部分变造成与A柜相同,并装入白萝卜1,323箱,同时将A柜申报为新鲜白萝卜。
游男等人欲伺机以B柜调包A柜,企图让A柜以B柜的身份闯关,所幸保三总队与高雄关及时拦截,查扣走私中国蒜头1万3,800公斤、香菇丝4,400公斤,完税价格分别达61万7,757元、42万2,070元。游男见事迹败露,便指示杨男将B货柜内之白萝卜载往云林西螺果菜市场某处卸载,将货柜号码改回B货柜原先号码后归还。
高雄地院今年1月依自大陆地区私运管制物品进口罪,判处游男有期徒刑10月,并科罚金新台币30万元;杨男辩称自己不知情,单纯运送货柜,不知道货柜被掉包、更改号码,获判无罪。游男辩称自己是帮他人走私进口,非主谋,对于量刑部分提起上诉;检方则对杨男无罪部分上诉。
高雄高分院审酌,杨男自A柜从中国起运前即已开始参与分工,且A柜运抵高雄港时走私犯行就算是既遂,不因后来有无调包成功而有不同,因此撤销原判,依自大陆地区私运管制物品进口罪改判有期徒刑6月。游男虽在原审时否认犯行,但已在二审时认罪,犯后态度已有改善,考量他犯案时已64岁、且无前科,因此改判刑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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