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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府未偿债务余额及举债金额都在法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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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7日报导】据中广新闻报导,九十三年度政府未偿债务余额高达三点四兆,虽然符合“公共债务法”的规定,但政府债务每年以二千亿的幅度增加,依照国际货币基金IMF的标准,台湾仍属高负债国家。对此,财政部强调,目前政府未偿债务余额都在法定上限之内,而明年政府举债二千四百亿元,虽已逼近百分之十五的上限,但还也符合规定。

国际货币基金IMF,在刚刚公布的最新研究报告中,对于高负债的国家发出警示。台湾虽然不是IMF的成员国,也不列在被调查的新兴国家范围当中,但如果以IMF的标准来看,台湾目前的财政结构有检讨的空间。根据九十三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中央政府未偿债务余额明年将达三点四兆,政府累计债务已经占GDP的百分之三十三,而稳定性财源才只有百分之十三点五。

对此,财政部方面强调,公债法规定,政府举债每年不能超过GDP的15%,中央政府总债务余额不得超过GDP的40%,到93年为止,政府累计未偿债务余额为3.4兆,占GDP的33%,还在上限之内,而明年政府举债2400亿元,逼近15%上限,也符合法令规定。至于举债超过上限的地方政府,财政部早已订定,改正超额举债的作业原则,限期这些地方政府改善。

由于国家税收减少,估算政府目前的债务每年以约二千亿元的幅度增加当中,政府收支不平衡,只能采取预算字的方式,同时不断发行公债,这将形成财政结构的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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