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回顾】罗永忠:言论自由 无法可依

罗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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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1日讯】洪哲胜按:

吉林省长春市的35岁中国公民仅仅在网上发表言论于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罗永永忠的《判决书》与《刑事上诉状》请参见 2003.10.18《民主通讯》。  

                    
我们接到杜导斌先生送来一本未署编者姓名的电子书,里面收集了罗永忠的百多篇网上文章。我们特地给予编排,分数期提供给读者们参考。希望大家上网给罗永忠讲几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话,同时介绍这位残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罗永忠:言论自由 无法可依

空心民主是纸上谈兵,其实我们宪法的条文虽然是丰富的,可有的权利并没有在具体的民法上得到体现!

根据宪法本质精神,人权是不能直接得到宪法的保护!

言论的自由,和平游行和结社的权利,事实上是不自由的,由一党长期完全操纵的政府并没有把言论自由交给人民!而且党内也不是民主的,党内的言论更是高度的一致,而且这个统一并不是君子的大同,不是和而不同,而是同而不和!是丧失原则的高度统一,不是有民主原则下的统一!

请不要再培养没有原则的奴才了!请不要再培养眼里有领导,心中无法律的公仆了!

宪法不能直接使用,这一个看似合理的说法,却助虐了独裁政府,政府却随意违宪的以言治罪,随意的抓人关人!把言论自由的大事锁在了宪法里,宪法不能独立使用,堂而皇之的架空了言论自由,成了摆设!

尽管宪法里有言论自由的一条,可实际上言论自由是无法可依!朋友们,言论是不自由的啊!

宪法里的言论自由事实是雾里看花,是水中望月!宪法的条文在民法里得不到补充,那这条宪法就是空设的,毫无意义!宪法是政府和人民签立所有承诺合同的总纲,纲是网的总绳,纲举目张相辅相成,现在很多人权条理只有纲没有目,提起来很多地方是窟窿,只有纲没有目,那就好象呼啦圈一样非常可笑,没有目的纲就是呼啦圈,就是这样尴尬,空纲如无。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宪法上!

宪法里言论自由的条款对人只是一丝安慰,是美丽的花瓶,是领导时时拿出来的“自慰器”,并且喃喃的说“看我们宪法里不是有言论自由的吗?看它说的是多么漂亮呀。”

谁都知道言论自由正是民主人权的最最重要体现的一条,言论若不自由,那民主就根本无从谈起,言论自由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可是关于言论自由的法规条文的阐述是一片空白,也很少有人去探讨自由言论的范围等事物!

“但我誓死捍卫你言论的自由”言论自由这等大事,竟然可以敷衍过去,于是说混话可以,说下流的可以,说暴力的可以,说歧视人的可以,就是不可以谈民主,谈人权!

那麽别的国家关于言论自由是如何界限和规定的呢?总还可以借鉴的吧!别使我们言论自由是空白的呀!别使我们的言论自由只是宪法里的一纸空文!

无论如何不能把言论自由这关键事物,再闲置在宪法里面了!

因为言论不自由,那就只好说言不由衷的话,带着伪善的面具!

言论自由开禁以后,把监督的权利交给了人民,把言论自由的权利交给了人民,那麽人民就能发现问题,不要把人民看的很弱智,社会上的病灶人民都能够看出来,真正的弱智也许是肉食者!

中国宪法是让好人流泪最多的法律,在中国一些事情没有人去仔细衡量是不是违宪行为,甚至没有维护宪法的机构,这个根本大法,好比飘荡的秋千绳,宪法的总纲好比是破鱼网,孤零零的文字摆设,看一眼就会哭泣很长时间~

谈论“6.4”,争取民主这都不违宪,反对一个政党也不违宪,因为党是国家中一部分有宗旨思想的人群,当然可以提出反对意见!

今天我们挑战宪法,本来我们的言行当以宪法为准绳,包括党的一切活动,当然要看首先违不违宪,宪法得不到维护,是空心的,有纲无目,宪法虽然很明确的指出“言论自由”,可事实上言者却不能“无罪”,历史上很多就是这样,大鸣大放言者无罪,可真正有人提出批评时,不是纠左就是反右!以党的名义大兴文字狱!党是言论不自由的罪魁!

垄断新闻媒体是一党长期执政的又一大罪行!封锁消息,只唱赞歌,对政府的错误和腐败行为进行包庇,垄断的新闻媒体使政府根本听不到批评的声音!共产党竟然大言不惭的说,中央电视台是党的喉舌,所以这个喉舌就非常听话的为党服务,对于赵安夫妇的贪污受贿行为,却之字未提。新闻报道也没有,是高度的封锁消息!之所以到今天音信全无,是因为他们依然是紧密联系的关系,还是一个战壕里蛀虫!

如果主流媒体被垄断着,再高喊着言论是自由的,那也是骗人的!没有主流媒体的言论自由是所谓的言论自由,这好比我在自己家卫生间里可以随便演讲一样的自由,几乎所有言论工具都被霸占着,就连网络关于民主和人权的网站也是如履薄冰,提心掉胆,到处乱串。是悲痛欲绝的网路游击战,封网没有通知,也不用司法解释!这使我们更痛苦!

言论不自由的社会导致虚伪成风,坚持原则正直的人越来越少,空话套话就成了主流媒体基本声音!

若宪法里的言论自由不能为我们做主,那一条法律能为我们的言论自由做主呢?若言论自由仍然是宪法里的一纸空文,何谈民主?何谈人权?何谈发展?画饼能充饥吗?望梅真能止渴吗?

宪法的橱窗里摆放的商品,有多少件是柜台里没有的?摆在外面充门面吗?

(2003.6.1)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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