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7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芳贽曼谷三十日专电)泰国交通警察取缔违规时所开罚单,不久将交由法庭来判决是否真实,经由违规者与目击证人的警察和提出的证据来辨认,再由法官判决。
目前泰国交通警察取缔违规时开罚单后,违规者就只有前往警察局付款,造成不肖交通警察在马路上经常向违规者索贿而免除罚单。
泰国副总理贾都龙透露,日前内阁会议通过,未来交通违规事件将由下午五时到九时办公的夜间法庭来判决,交通警察在取缔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把罚单送交法庭。违规者则必须在规定期间内到法庭报到接受审讯和自我辩解。
这位副总理指出,交通警察将失去权力来惩罚交通违规者,只有开罚单权力而已。
交通违规者未来面临四种惩罚,即警告、交通训练、暂停开车、没收驾驶证、强迫性公共服务、禁止开车或入狱服刑。
送交法庭的交通违规事件分成两大类:一是危害他人,二是造成交通阻塞。前者指超速、危险驾驶造成损害、伤害或死亡。后者包括行驶错误行道、在正确行道上驾驶太慢、并排停车、在马路摆摊或买东西。
贾都龙强调,交通违规判决容易,因只要违规人、目击证人的警察出庭辩论,加上警方拍摄的照片等证据辅助而已。泰国内阁更同意加重惩罚酒醉开车者,新惩罚包括入狱三个月至最多一年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