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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士来台 须按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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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忠荣╱台北报导〕为进一步强化中国地区人民入出境的管理机制,台湾陆委会委员会议昨天通过“大陆地区人民按捺指纹及建档管理办法”,未来中国地区人民申请进入台湾地区团聚、居留或定居者,以及被强制出境者都必须按捺指纹、登录照片、身份证字号、出生年月日等相关资料;这项措施预计自三月一日起实施。

 陆委会官员强调,这项措施将有利于对中国人民的入出境管理,对国家安全的维护有相当帮助,同时对于遏止“假结婚,真卖淫”、非法打工都有正面效用,因为一旦被强制出境者都将留下指纹等相关资料,并被管制二到五年内不得进入台湾地区。

 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表示,为建立中国人民入出境资讯管理机制,避免中国人民伪冒身份或顶替冒名进入台湾,衍生社会治安问题,影响国家安全,根据两岸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讨论通过内政部拟订的“大陆地区人民按捺指纹及建档管理办法”。

 依办法规定,未来在中国地区人民申请来台团聚、居留、定居者,须向我政府在中国设置的机构办理按捺指纹及留存相关资料,否则我方得不予核准申请;但若政府尚未在中国设置办理机构,中国人民则可在入境时于机场办理按捺指纹等相关程序。

 办法规定,未满六岁的中国地区人民申请来台团聚、定居、居留可不予按捺指纹,但在台湾超过六岁后,仍须办理按捺指纹等程序。

 官员说明时强调,依现行规定,偷渡犯、假结婚将被管制进入台湾二到五年,因此,按捺指纹规定实施后,这些被强制出境的中国人民,在相当时间内将无法循合法管道进入台湾,对遏止“假结婚、真卖淫”与非法打工都有相当帮助。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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